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水利工程师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职业,但是同时这也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水利工程的完成需要工程师们格外的注重工程的质量,当然了,会有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测。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等级

甲级

乙级

人员配备

经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15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

≥10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主要负责人

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

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3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一级堤防)或6个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二级堤防)的主要检测任务。

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二、检测能力要求

类别

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

甲级

(一)土工指标检测11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三轴压缩强度、渗透系数、固结、休止角、有机质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8项

密度、含水率、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岩石(体)声波速度、变形模量、抗拉强度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7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桩(墙)身结构完整性、锚索(杆)拉拔试验、压(注)水试验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11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落锥贯入度、伸长率、等效孔径、渗透系数、抗渗性、老化特性

乙级

(一)土工指标检测7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渗透系数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4项

密度、含水率、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弹性模量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4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6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伸长率

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申请甲级资质的,还需提交近三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

第七条 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九条 《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的变动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

第十五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首先您需要知道的是,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是必须的一个环节,其次,检测的机构以及人员都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的,比如说检测的人员需要经过考试并且合格。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 人防工程是在战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而
      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 人防工程是在战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而建设的地下防护建筑,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规范人防工程的建,需要对人防工程的重点项目进行检测,那么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人防工程检测的相关内容。 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 一、涉...


·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几倍工资?
      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几倍工资?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


·劳动合同续签需要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续签需要签订几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法》第十四...


·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为了工程建设进行勘察设计任务,在实际中
      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为了工程建设进行勘察设计任务,在实际中,也时常发生勘查合同纠纷,而且很多人也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有什么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告寻乌县市场某某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地矿___地质工程勘察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 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能扣税吗
      加班工资能扣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


·有时候在工作中不小心在操作机器时压到手指
      有时候在工作中不小心在操作机器时压到手指,特别是在工厂操作机械类的工作性质,很容易弄到手指,这时候就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填写资料什么的,在这一过程是有一个时间的规定的,超过时间内是无法申请工伤的,那么手指受伤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手提受伤认定申请...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同意,有些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就不知道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入职后,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次月,单位就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员工来说,社保是最基本的劳动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个人不用承担。那么,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