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用混凝土混合并控制作出的预定尺寸,所形成的构造部分就被称为模板,模板工程是在混凝土施工中的一种临时架构,但它在施工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为了防止问题的发生,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板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何题是:塌模、爆胀模、模板下挠、截面超差、拼缝不严、乱用脱模剂、乱拆防止上述问题发生,保证模板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是:(1) 模板施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模板专项设计,口对模板材料选用、排板、模板整体和支撑系统刚度、稳定性等进行设计,监理人员应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支撑体系刚度、稳定性,墙、柱、梁侧模对拉螺栓的选型布置等设计是否可靠,并以此为依据检查模板施工。(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图检查模板安装的轴线、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拼接缝等是否超差。(3) 施工中应定期检查模板、支架的损耗情况,出现损坏及时维修,防止出现模板本身缺陷造成工程质量隐患。(4) 施工中应加强模板脱模剂的使用管理,对于影响结构、装饰工程质量的油质隔离剂不宜使用,严禁使用废机油。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无漏涂。(5) 拆模应严格按混凝土强度满足原则,加强拆模报验管理工作。(6) 梁、板跨度大于等于4m时,模板应预先起拱1/1000? 3/1000。(7) 应当注意回填土上的支模要有可靠的防止回填土沉陷引起模板下挠的措施。
二、模板工程的简介
制作、组装、运用及拆除在混凝土施工中用以使混凝土成型的构造设施的工作。使混凝土成型的构造设施称为模板。其构造包括面板体系和支撑体系。面板体系包括面板和所联系的肋条;支撑体系包括纵横围囹、承托梁、承托桁架、悬臂梁、悬臂桁架、支柱、斜撑与拉条等。早期普遍用木材制作模板。20世纪50年代以后,逐步发展到采用钢材、胶合板、钢筋混凝土,或是钢、木、混凝土等材料混合使用。也有以薄板钢材制作具有一定比例模数的定型组合钢模板,用“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蝶形扣件等附件拼成各种形状及不同面积的模板。20世纪70年代以后,滑模技术有较大发展。采用滑模可以大幅度地节约原材料与费用,显著提高工程质量与施工速度。为此,不仅在民用建筑中采用,在水工建筑物如闸室、孔洞、墩墙、井筒、隧洞、溢洪道、大坝溢流面等施工中也广泛采用滑模,坝、斜井施工则开始试用。上文中详细列举出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方法有哪些,根据模板工程施工中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队应该时刻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模板工程的质量,能够更好的进行构造设施的工作,也保证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问题。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规范的保护。故而我们知道若企业单位按照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的规定,证明与特定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时,企业单位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不...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


·私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私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


·劳动者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而具体年休假一般能休几天就要看员工
      劳动者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而具体年休假一般能休几天就要看员工连续工作了多少时间,时间长短不一样可以休息的天数也不同,另外有的员工没休年休假怎么办,没休年休假要怎么补偿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年休假一般能休几天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


·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
      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单位批准吗
      劳动者在不满意现行的工作时,通常会有辞职的想法,法律也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为辞职,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在这种时候,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单位批准吗?可能不少人都这样认为过,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单位批准吗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相关...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员工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


·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使劳动关系正式确立。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可能会就财产问题等很多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第一步。所以说,劳动关系的确认至关重要。那么,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


·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应对
      派遣工在我们社会中太常见了,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派遣工的存在,他们每天辛勤的工作,派遣工的权利利益更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尊重维护。针对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我们是否也应该多多了解一下以此来更好的维护他们的权益。 一、基本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关于劳务派遣关系的知识。劳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