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同付款方式的合同付款说明有什么要注意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同付款方式的合同付款说明有什么要注意的?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订立合同付款,也可委托代理律师订立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除付款相关约定说明外,还要写清详细身份信息、违约金的具体标准等。款额一般比较巨大,最好找保证人提供担保。那么不同方式的合同付款说明都有哪些要注意的?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合同价款和计价方式

合同中的价款,包括价格和计价方式。价格,又包括单价及总价,价格是否含税、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计价方式,则包括计价单位、计价时间、计算方式等。在合同中均应明确约定,如长期合同中,市场价格浮动对于合同中价款影响较大的,则应该约定市场价格浮动的处理方式。

二、合同价款、计价方式条款约定的注意事项 ?


1、合同价款

价款约定上应当注意一定要有大写的价款,而且合同中价款大小写应当一致。如有按照单价进行计算,应该明确表明单价以及总价的核算方式。在一些企业的合同中,出现过一些总价计算错误的情况,应该加以注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采购的,应该明确约定以何种币种进行结算,以防止因汇率变化而出现的币种升值或贬值问题。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应约定明确付款方式,付款作为买方最主要的义务,主要涉及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先发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款)、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转账支付的需提供对方账户信息)、发票开具(先开票后付款,或先付款后开票)等。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应该注明付款的时间、方式、是否含有运费、税种等,发票的开具方式等。另应注意,一次性付款对于买方的风险较大,在实践中不提倡使用。

如果是分期付款,则应该注明每期付款的条件、份额、时间以及与其相对应的运输、税收由谁承担、如何承担等问题,并应注意发票如何出具。付款方式应注意与双方的履行阶段相协调。

应注意质保金条款的约定,在合同中卖方如具有质保期问题,应相应的添加质保金条款,以便于更有效的约束卖方履行质保义务。在一些企业的合同中,经常注明,如果对方不出具合同约定发票,则买方一些企业有权行使抗辩权,对于卖方的下次付款予以抗辩。

三、支付条款

(一)支付货币

在大多数情况下,支付货币就是计价货币,但也有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不相一致的情况。对支付货币要妥善选择,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两者的比价,必要时还应规定外汇保值条款。

(二)支付金额

通常支付金额就是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但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支付金额和合同规定的总金额有时不一致。

例如分批交货、分批支付的合同,每批支付的金额只是合同总金额的一部分;当合同规定有品质增减价条款、数量溢短装条款时,支付金额就应按实际交货的品质和数量确定;再如价格条款中规定采用非固定作价方法或订有保值条款时,就须按最后确定的价格支付一定金额。由于实际业务中经常发生这类支付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支付条款中明确规定支付金额。具体规定方法主要有两种:

1、按全部发票金额支付。这适用于一般无附加费用或在交货前能够确定附加费用的交易。收款时要将应收的附加费在发票上具体列出,必要时另附费用证明或单据,由买方按发票金额付款。

2、货款按发票金额,附加费用另行结算。这适用于交货前无法确定附加费用金额的交易。例如货款按全部发票金额,港口拥挤附加费由卖方支付,凭支付费用的正本收据向买方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时间

支付方式和时间是支付条款的重要内容,就我国外贸业务中常见的不同支付方式举例说明如下:

1、汇付方式

在使用汇付时应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式和汇付金额等内容。例如“买方应不迟于2月1日将100%的货款用票汇预付并抵达卖方。”(The buyer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in advance by Demand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Feb.1.)

2、托收方式

由于托收的种类多种多样,在磋商和订立合同条款时,就要将具体情况明确规定清楚。简要举例说明远期付款交单的规定方法:例如“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第一次提示时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30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3、信用证方式

信用证条款有各种不同的订法,举其中一例说明,如“买方应于某年某月

某日前(或接到卖方通知后若干天内或签约后若干天内)通过某某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的)见票后若干天(或装船日后若干天)付款的银行承兑信用证,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述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

同借条一样,在合同中价格也要分别写大小写,使用外币结算时尤其要注意汇率换算、保值条款。合同付款更适用于分期付款,这对买家更合算。但分期的每一期金额和总金额可能有出入,要注意。提醒:合同中的一字之差就可能造成损失,例如定金和订金的区别非常大。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借条属于借款协议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事实的条子。但要想借款产生应有的证据效力,则需要当事人按照一定的写法来写借条。具体来讲,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


·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1、先协商处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


·谅解书签完字他欠钱不还怎么办?
      谅解书签完字他欠钱不还怎么办?谅解书签完字他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此时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当事人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不能当庭即时履行,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说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会做出强制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判决后如果对...


·借款合同诉讼该怎样进行 诉讼也就是打官司,很多民事纠纷最终
      借款合同诉讼该怎样进行 诉讼也就是打官司,很多民事纠纷最终都只能依靠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了借款合同纠纷,而此时有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起来解决的话,那借款合同诉讼该怎样进行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挪用公款罪未遂量刑都包括哪些要素?
      如果作为我们公民来讲,挪用的公款,作为当事人,可能会得到一定的量刑,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于挪用公款罪相关的量刑标准都有哪些要素?根据国家的刑法规定,对于非法挪用公款的,应该处以一定的刑罚,详情看下文。对于挪用公款的,应该依照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来刑事拘留或者是判刑。一、挪用公款罪...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存...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


·公司倒闭欠钱股东有责任吗
      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股东有如下情况则需要承担责任: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


·刑法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 一、刑法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多少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