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一,什么是债券债务清理报告
由财务人员牵头梳理出需要解决的债权债务事项,会同各部门针对往来款项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清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报清理情况。发展策划部负责清查工程前期费用立项情况;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清理以前年度遗留业扩工程核销以及质保金,负责确认预收账款所列工程收入是否已完工;基建部负责清查基建工程形成的暂估款及质保金;各部门负责清理遗留往来款项。
财务人员整理出系统中尚未清理的明细,发至各业务部门专责人员进行核实,要求各业务部门人员联系供应商人员核实是否为欠款,并确定清理时点,是否达到清理条件,达到清理条件未能清理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未达到清理条件的,确定清理时间,做好清理预警,以便做好现金流量预算安排。 安排发展策划部核实工程前期费用支出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已立项尚未转入项目,确认清理时点,及时清理。
二,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累计清查债权多少元,累计清查债务金额多少元。
(1)其他应收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其他应付款前期工程款累计清理多少元。
(2)预付账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预付账款累计共清理多少元。
(3)应付账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应付暂估款累计清理多少元,剩余多少元督促基建部核实清理条件,明确时间节点,尽快清理完毕。
(4)其他应付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其他应付款共清理多少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这一问题,报告应写明债务债券处理的详细内容包含各个方面开展债权债务清查、清理;强化债权债务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提升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减少法律纠纷和各种损失,防微杜渐。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没有办法,如果借款协议本身没有违法之处,这个协议就是生效了,你自愿为其担保,现在借款人不还钱,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连带债务担保的义务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重要关联人,同样也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一、法律对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公司...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


·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
      一、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体是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不应当把从银行获取贷款后还不上的,都作为贷款诈骗罪处理。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中,在还款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偿还,我们就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转移让其他人代替我们偿还债务,这时候就出现了债权债务转移证明。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


·夫妻离婚什么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什么属于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


·离婚债务的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的分配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公司经营而发生债务关系,但是往往因债务关系而出现扯皮的现象也不少,其中债务转移所引发的纠纷更是多见。债权人之间债务的转移来转移去往往会造成很多债务范围和内容的变更遗漏等等问题。当我们真要面对债务转移的时候,到底债务转移怎么...


·公安会随便介入民间借贷吗
      一般不会。按照司法机关的管辖分工,民间借贷纠纷案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是当事人报警的话,也不会被立案和受理。债权人应当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欠款凭据、银行的转账回单、微信或支付宝的支付凭证、借款时的在场证明人等,在多次正常催讨都是无效的时候,债权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


·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