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由于中小企业在设立之初,资源有限,故而设立资本是比较少的,在中小企业存续期间,若想得到发展,则必然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之前需要进行市场分析,在确定市场形势后,才能采取适当是途径进行融资,那么就目前来说,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

1、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来源
国家日益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银监会等金融机构要求各商业银行积极创新,通过实施差别利率、灵活的还款方式、下放审批权限等做法,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还要求各银行成立专门的部门或安排专人负责中小企业的贷款工作。抵押和担保贷款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贷款方式;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桥隧模式、路衢模式、金融仓健服务模式从不同的视角创新性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虽然近几年,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缺口在总量上有所缓解,但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不足,无力满足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并且银行推迟放款的现象十分普遍,最长的要等半年,中小企业银行贷现状仍需进一步的改善,据调查目前全国有70%的城市出现中小银行停贷现象。
2、直接融资逐渐成为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融资工具和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中小版与创业板的成功推行,“新三版”的范围扩大,以及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融资方式的开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开始向多样化、综合化发展,从单一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等发展到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创新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将会出现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不成熟阶段,对于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较高,实现上市融资的企业少之又少,而且新三板直接融资功能有限,非上市企业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只允许定向增资,但程序繁琐。且中小板和创业还处于发展初期,IPO审核周期不可预测。对于中小企业的集合融资,现行管理体制与集合融资的发展要求之间存在差距,缺乏系统配套政策措施,审批程序比较繁琐,存在诸多制度性不足,并且各个主体之间的权责复杂关系,决定了债务清偿的潜在风险。直接融资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需求
3、创业投资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创业投资通过资金和企业管理等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活动,对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其出现有效地解决了传统融资方式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为最需要资金但又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创业投资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与问题。创业投资的发展不仅需要有一个科学的运行机制,更需要一个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法规环境、资本市场和人力资源环境等外部环境的支持。
4、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未来融资重点发展方向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私募基金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的,公募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中小企业私募债成本较低。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票面利率在10%-11% 左右,算上发行成本,大概在13%左右。虽然发行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和一般的公司债,但相比于其他借贷方式而言,成本仍然较为低廉。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募集规模及企业资格的要求都比较宽松,更能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作为一种便捷高效融资方式而引入的私募债券融资,作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路径,自2012年5月推出之后,就被寄予厚望,但却陷入了“叫好难叫座”的窘境。在私募债中备案制具有为企业提供便捷融资通道的优势,但备案制对保健承销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承担更多责任,但据目前情况来看私募债违约的承销商责任不清晰存在厨房方式简单化倾向,对其仅有硬性约束而没有软性市场声誉约束,如此一来承销商既缺乏能力也缺乏动机对发债人深入尽职调查和资信聘雇筛选,严重降低投资者对私募债投资的信心。其次对于欧盟国家来说机构投资者是私募债的主要投资群体,但在我国私募债仍处于很多机构禁止投资范围之列,私募债是去监管化的市场,投资者因缺乏信用风险处置能力而对其望洋兴叹,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陷入发行难的困局。
5、民间融资填补市场金融缺口
很多小微企业不能从正规渠道融资,只能借助民间借贷,根据相关调查,目前民间借贷年化利率高达20%至30%,短期借贷利率月息则高达4%至5%。民间融资包括民间借贷、有价证券融资、票据贴现融资、企业内部集资。但也存在着民间融资法律地位模糊、国家并没有给与相应政策的支持、经营手续不齐全、存有非法集资乱象、潜在风险影响社会稳定、资金用途不合法、标的大、利率高、时间短、违规经营现象突出、税利流失严重等问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长久以来,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常见的方式,由于银行融资具有要求高、审批慢等特点,故而近年来,也出现了诸如直接融资、创业投资等新方式。



·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
      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一、 股权确认...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法规定是否可行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法规定是否可行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


·股东会决议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近几年中,随着国家和各项政策的支持,越来越多的公民都会建立起自己的企业,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了企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其中就包含股东会议,那么股东会决议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在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会决议必须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中股东的各项情况以及会议的主持流程。 一、根据...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


·发现装修公司转包怎么办
      转包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或者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隐名股东的风险都?
      隐名股东的风险都有哪些 大多数情况下,隐名出资人是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但是,在实践中隐名股东的现象比较普遍,并且《公司法解释(三)》也认可隐名投资协议的效力是合法有效的。不过也要注意一点,作为公司的隐名股东,虽然最终的收益都是归自己,但此时需要承担的风险却是很大的。那究竟隐名...


·最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对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对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化和差异化,越来越多的毕业大学生和行业精英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通过修订出台新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流程进行了简化,为创业者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提供了更大的便利,那么,最新...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概念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中记载的事项请求予以变更而产生的纠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如何给小企业融资?融资政策有哪些?
      公司经营中,公司想要保持竞争力,就要确保资金的充足,因此很多经营者会进行企业融资。融资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又是会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那么,如何给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又是怎样的? 一、中小企业如何融资 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四种方式: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


·东莞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东莞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东莞是我国制造业基地,中小企业遍布全市,对于它们来说,生产经营中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一旦面临资金短缺,企业要采取合适方式对外融资。企业在制定融资方案的时候,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综合考虑。那么,东莞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东莞企业融...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