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方法是:新老股东自己内部签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而对外,新股东投入的钱只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而不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资金打哪个账户都行,直接接受现金也行。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增加股东的规定

(1)如果是增加注册资本:首先原股东要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然后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内容,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后办理验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如果增加新股东,注册资本不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即可。

若是第二种,即是股权转让,首先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综上所述,如果注册资金不变的,那么新股东在出资入股上,账务的处理通常都会要求新老股东内部签订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双方的股份和分红的比例,对外不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而新股东的加入一般有股权转让的方式。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那么我...


·不是股东的公司董事产生方式有哪些?
      不是股东的公司董事产生方式有哪些?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二、董事的任免机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


·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一、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可以; 从民法通则对合伙的规定来看,合伙财产应该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并不影响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所以楼上的意见值得商榷。 另外,民法通则的规定并不能排除通过约定的形式按份共有合伙财产的情况...


·催收公司有权起诉吗
      如果贷款机构委托授权给第三方催收机构,那么第三方催收机构就有权对贷款人进行起诉。但第三方催收机构没有受到委托时,就只能对贷款人进行催收。贷款机构或第三方催收机构极少会因为欠钱不还去起诉贷款人,因为起诉花费的时间较长,对于这些机构来说费力不讨好。这些机构一般都是采用催收的方式来让贷...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管是坐在办公室还是在现场一线的员工,都有可能会存在工伤等问题。因为经常有老板发生工伤后跑路等行为,因此国家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江苏手指九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一次性伤残补助是9个月的工资,还有其他的补助。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江苏手指九级工伤鉴定赔偿...


·辞退时公司给的赔偿金要扣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


·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公司的成立都需要进行资本的注册,在过去,新公司还没出来之前,必须在公司登记的时候写明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并且认缴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现在一元也可以成立公司了,很多人对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不清楚,让我们来告诉您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


·担保人被担保公司解除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人被担保公司解除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在向银行或个人借款时,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目前还有担保公司专门做担保,那么在担保过程中,如想解除担保该怎么做,担保人被担保公司解除抵押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对的,对于挂名的一方,面临多种风险。那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归属股东利润和归属母公司利润纠纷如何起诉
      归属股东利润和归属母公司利润纠纷如何起诉?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


·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公司股东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比如2人的有限公司,2人既是股东,又可以是董事了。如果股东比较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