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中一方失踪了要怎么才能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要是长期不生活在一起的话,那感情肯定是会出现问题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而生活中,如果夫妻中一方失踪了的话,很有可能另一方会想要离婚,不过此时找不到对方人该怎么离婚才好?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中一方失踪了要怎么才能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 ?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三、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j、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四、被冒名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

有离婚意愿的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携带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方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3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除了以上材料外,当事人还应当各带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头像照片以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用。特别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在夫妻中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打算离婚的话,虽然此时暂时无法找到对方的人,但也不会影响离婚,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当然,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而要是失踪达到了宣告死亡的标准,那此时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就可以终止婚姻关系。


·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实践中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但如果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诉讼离婚也是较好的选择。在实践中,许多离婚案件会在审理结束后一段时间才会下达判决书。那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实际情...


·原配告小三重婚老公受刑吗
      原配告小三重婚老公受刑吗?告小三重婚丈夫是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夫妻结婚前有必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夫妻结婚前有必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一、结婚前有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婚前财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双方的婚前所得财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


·妇女拐卖儿童2023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妇女拐卖儿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哪些东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多少一年?
      一、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方式 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


·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母亲与孩子分开两年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通常是可以的,可依法争取也可以协商争取,一般孩子越小,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越大,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判给母亲,要是在孩子一周岁下起诉,在哺乳期间,基本会判给母亲.要争取孩子除了个人的收入之外,还有住房因素,另外对方的人品证据你可以提交法院,认为其...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实践中申请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写的
      夫妻在婚内可以就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此时进行约定的包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 张某...


·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人生在世,婚姻不幸,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幸的,近年来离婚人数越来越多。离婚是有条件的,离婚时侧重于保护女性的权利。当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之后在进行判决。离婚条例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条例。 ...


·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