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登记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能很多说协议离婚都是登记离婚,这主要是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应的离婚登记手续。而实践中登记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这都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夫妻想要离婚需要按规定办理了相应流程才行,那其中登记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登记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申请

夫妻双方共同到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各两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询问

双方当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处审查相应证件和材料。

4、结果

符合离婚条件的,登记颁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二、登记离婚的时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由于每对夫妻的离婚方式不一样,那实际需要办理的流程也是不同的,至于登记离婚的流程,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在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会受理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进行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侵权赔偿金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侵权赔偿金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两者的关系是侵权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侵权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


·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变更的现像, 一个家庭如果夫妻间不能互相信任,不能互相扶持,也不能履行夫妻的忠实义务。那么,解除婚姻关系,让两个人从新开始新的生活,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接下来介绍,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
      在我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行,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侵犯到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予以赔偿。国家赔偿诉讼案件同其他诉讼一般都有诉讼时效限制,如果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


·一、婚后丈夫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后丈夫的财产怎么分配? 婚后丈夫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公平的原则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


·女方单方去诉讼离婚要什么证件
      女方单方去诉讼离婚要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应当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依据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婚外情等过错的,依法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而不能以此作为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的依据。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


·离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离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扶养多少年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扶养多少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发生某种情况,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形。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 的条件是什么? ...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婚姻法》和《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


·濮阳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濮阳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