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侵权赔偿金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侵权赔偿金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两者的关系是侵权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侵权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伤残者妻子要求将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要求与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侵权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因为侵权赔偿金本身就具有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性质是非常的特殊的,既然在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侵权赔偿金属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尽管是夫妻关系也无权要求分割的。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块,最主要的工作还是一定要去界定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部分。


·一、离婚起诉书涉及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一、离婚起诉书涉及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离婚起诉书涉及财产分割是合法的,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无财产分割的意思是:夫妻在进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步骤时由于无共同财产、者无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如何增加抚养费?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那么此时可以要求增...


·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没有结婚证当然是可以生孩子的,只不过生孩子的户口问题是比较困难的,在上户口的时候还是需要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当然,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问题也非常严肃,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发生一些问题,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会引起其他的问题,或者是说一方已经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了,这个时候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又该何去何从?比如,女方结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涉外婚姻抚养费减少的条件有哪些
      涉外离婚中也会有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产生,而在解决上面,其实是与国内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一样的。此时,涉外抚养费数额也是能够减少的,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抚养费减少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婚姻抚养费减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以下...


·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么内容
      不管是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而作为当事人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中对诉讼离婚规定了三个必经阶段,那究竟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是怎样的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


·一、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1、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


·如何计算上海孩子抚养费负担数额?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我们是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费进行一定的约定的,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对方的收入的状况。那么,您知道上海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上海地区的抚养费的数额的计算方法以及给付发期限的...


·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需要给予孩子日常生活的费用。抚养费一般在法院判决或者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就已经协商好。但是不代表不可以在日后的生活中提出增加。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


·重婚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重婚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有哪些?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原则的严重破坏。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行结婚,否则便构成重婚,须受法律制裁。它有两种形式,第一是法律上的重婚,而是事实上的重婚。  ⑴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  ⑵查明为重...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