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所有的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都是需要满足资质条件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相关当事人需要首先确定鉴定机关,然后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到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在相关单位受理收理申请后,需要按照医疗事故鉴定要求的限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医疗事故鉴定程序1、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同意协商: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2、患者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不同意协商: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写或者撰写相关的文书,但是,这样的帮助是出于对患者及其家属方便的基础上的,如果相关工作人员不提供这样的方便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生气,按照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应当撰写相关申请的。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撰写相关材料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协助和帮忙。且需要出具书面的鉴定书,在当事人拿到鉴定书后,若有异议的,可再次提出申请,但是一般来说,若鉴定机构是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进行鉴定的,且欲再次申请者没有新的证据的,是不会受理的。



·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时有发生的,很有医疗纠纷处理不当,引发了医闹,患者家属的不合理行为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的秩序。处理好医疗纠纷的关键就是有一个合理的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并且做出合理的赔偿,让患者以及患者家属能够认可,并且符合赔偿的规定,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额确定如下: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同。...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觉得自己的利益其实是受到了很大损害的,对自己不公平,因此就想要反悔。那么,实践中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在很多情况下,医疗纠...


·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
      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 一、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 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确立财产赔偿规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


·申请医疗鉴定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申请医疗鉴定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如今的社会越来越发达医疗技术也随之进步了许多,但是医疗纠纷依然是无法避免的问题。许多医患家属在发生了医疗纠纷后,经过了行政调解行调解但是仍然没有解决问题,这时候医患双方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那么申请医疗鉴定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在本文中将为您具体...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


·保外就医的对象有哪些,保外就医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那么具体而言哪些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申请手续又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一一作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外就医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