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其中不仅仅是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也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那到底在我国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原则是以统筹地优先原则。这样的制度安排是与我国当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相吻合的。目前,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属地管理,以中心城市或者地级市为主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无论是用人单位缴费的标准调整,还是工伤职工的待遇享受,都要根据统筹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同,一般是先进行了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的才有必要进行鉴定。自然办工伤认定的地方与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地方也是不一样的。至于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按照规定一般是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实际的医疗费用来赔偿,并结合伤残鉴定标准来支付伤残赔偿。(1)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从民法讲,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应予全部赔偿,该损失是指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可...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当事人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无过错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过错如何处理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开车撞死人新规定有什么?
      在行车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旦违法了交通规则,那么就要认真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开车撞死人新规定有什么,具体分为哪些情况,要不要坐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今天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疑答惑。一、正常开车撞死人所需负的责任首先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来说,没有完全掌握突发状...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会被法律惩罚的,如果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就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会被法律惩罚的,如果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就是醉驾驾驶人的责任。但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只要有一方是醉驾,就可以把所有的责任都算在醉酒驾驶人身上呢?出了醉驾交通事故是全责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我们的回答。 一、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醉驾就一定要负事故全责,如...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书给那方?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书给那方? 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书一般是给到伤者也就是申请鉴定一方。进行伤残鉴定之后需要肇事方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一、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


·酒后驾车已经被法律严厉规定
      酒后驾车已经被法律严厉规定处罚了,司机应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习惯,因为一旦喝酒上车,很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在醉酒情况下。如果醉驾被处罚后,是会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取回,那么五年后再考时醉驾影响考b证么?接下来我们谈谈这个问题。 一、醉驾后可以重新考B证吗 醉...


·民事诉讼上诉费要交多少
      民事诉讼上诉费要交多少钱? 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对一审裁决不服,当事人势必会提起上诉。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上诉请求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当事人必须搞清楚案件的性质以及费用缴纳标准,那么民事诉讼上诉费到底要交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民事诉讼上诉费要交多少钱 ...


·标的物有什么交付方式?
      标的物有什么交付方式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②简易交付。即买...


·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
      一、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1、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


·交通事故受害者拖着不处理方法?
      现在是经常的发生交通事故了,几乎每天各地都会发生的,一般情况下作为受害者都是想要尽快的处理完交通事故得到自己的赔偿的,但是有些交通事故受害者拖着不处理方法怎么办呢,一般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处理。 一、交通事故受害者拖着不处理方法 通知对方:如果人为故意拖延不进行善后处理的,由此造成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