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这种情况下二房东已经违约,大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房产,损失应当向二房东主张,需要结合二房东、二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约定分析。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二、房屋转租的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以上就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转租的相关情况,涉及到一方存在违约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处理,涉及到违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可以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不需要提出起诉。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是时有发生的,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如果发生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去解决,需要妥善的安排这些事情,出现事故后过失的一方是需要给予抚养费和赔偿金额的,但大部分人都不了解应该如何计算才是正确的。那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一、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 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 新交...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交社保合法吗合法的,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一)二审收律师费要看具体情况: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买车代步,加之道路拥堵,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解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和处理流程,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十分重要。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的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了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了房产出售的委托书。 3、中介公司可通过了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


·交通事故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怎么起诉 1、起诉时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


·一、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二、常见骨折类...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


·交强险优先赔偿的好处是什么?
      交强险优先赔偿的好处是什么?法院完全可以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执行,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以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待判决结果产生后再行结算。如此,既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司法理念,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程序的公正。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