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最大的一项财产了。双方在处理离婚财产的时候,要对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有些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将房产进行过户,如果没有说清楚的话,在正式离婚时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男方的房产过户给女方,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只要双方商议好在离婚前办理和离婚后办理都可以,参看下面两种情况:1、婚姻存在期间过户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从容,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中,经常有夫妻在离婚前就将房子过户,针对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有协议明确规定房产的产权归一方的,则即便是离婚前过户,也属于个人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则过户给一方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一、婚前财产的房子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房产加上老婆名字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件大事就是买房。普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件大事就是买房。普通的首次置业家庭买得起的价位大多远离市区,交通和周边生活设施不完善。而通常比较完善的市区里房子都是二手房。对于首置不能满足需求的房子,几年内肯定要换掉的,不如买二手房比较方便。但是买二手房风险也比较多,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的相关规定 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 ...


·怎么写公司租赁房屋合同?
      现在很多公司都通过租赁写字楼来进行办公,以降低经营成本。公司需要同房屋所有方签署公司租赁房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那么公司租赁房屋合同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主要条款?我们简单罗列了一篇范文,想我们一起参考下。 公司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的住房问题,不管是租房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的住房问题,不管是租房、购房,如果对方没有办法保证房屋的质量或者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的话,这都会有可能产生房产纠纷的。而且在上海这种地区,租房买房的金额都非常多,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肯定就会产生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遇到房产纠纷问题...


·如何防止期房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期房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一、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已经订立了遗嘱了的,不一定要公证,遗嘱公证并不是必须手续,当然也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觉得有必要的,最好公证一下,以免将来会发生纠纷。 二、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第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不同,那自然具体的买房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而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要是没有小心注意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是什么? ?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按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屋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