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从这点上来看,虽然原则上购房合同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但如果存在无效情形的话,那此时只能算购房合同成立,不过却不具有法律效力。当购房合同无效之后,可以深究导致无效的原因,然后看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在签字成立之日起,就意味着日后总有一天是会解除的。但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般而言,银行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以审查申请人的配偶是否为抵押房屋的共有人,防止因申请人未经其配偶同意而私自设定抵押引起法律诉讼。 在不动产登记所有人以该不动产向银行申...


·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什么样的情况法院会不予受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也随之而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诉讼程序解决房产纠纷,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的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是什么样的房产纠纷法院会不受理呢,遇到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以下由的我们为您解决上述问题。 要想知道房产纠纷哪些法院不受理,就有必...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购房者都是受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吸引,才会实际去了解开发商的商品房。但最终决定购买之后,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才好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虽然说在婚姻关系当中,金钱不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但是说句实话,在生活当中像存款房产这样的重要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当中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目标。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肯定夫妻双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如果离婚的话,就会针对房产存款等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房...


·一、买二手房个税怎么算买卖二手房时,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说。
      一、买二手房个税怎么算买卖二手房时,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卖方名下唯一房产,且房产证满五年。那么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2、卖方夫...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


·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这可能是打算在北京买房人都会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您知道具体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北京在房产税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也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