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十级法律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在工伤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伤情鉴定,这对于职工来说是在受伤后再事故处理中比较重要的一步,因为用人单位需要在工伤鉴定结果后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那么工伤鉴定十级法律时效是多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十级法律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 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的专家列入专家库中, 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备用人选。1、鉴定机构:省、 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 室负责日常工作。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设立劳动鉴定中心,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但应当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见第 14~16条)。2、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 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 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 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3、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法律上规定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在医疗终结后的有效时间为3-6个月,治疗期间可以不用工作,在伤情相对稳定再选择是否有工作能力,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员工没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 时间: 年 月 日 时到 时 地点: 案号:×劳仲案字( )第 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说明: 1、本文书是...


·员工如何申请辞职《劳动合同法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如何申请辞职《劳动合同法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主要...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我们在就职时经常会说起和遇到的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我们在就职时经常会说起和遇到的词,他们在表面上看似是一个意思,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三者可以各自代表一种就业方式,合规的或不合规的。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关系种类,还很有可能影响到您就职后的福利等问题。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劳动关...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无论是创业还是就业,只要我们参与了市场上的经济活动,我们就应该与合同打交道。我们就业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就业合同,我们与他人进行商业交易的话也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装修工程中也是要签订合同的,会用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且,若工程本身存在问题,还会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资料是不同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呢?...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不签字的处理方法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二、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员工不签字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在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一、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钱?职工工伤八级,属于一次性补助,也就是说,按照八级伤残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退休按照正常退休,没有补贴。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