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区别一、什么是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二、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的区别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虽然都属刑事审判文书,但二者有明显的不同:(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 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三、相关知识: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按照相关规定,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由于法院可以选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要将刑事判决书送往工作单位。当然,是否批准,决定权在法院。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最好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刑事裁定书,而我国对刑事判决书又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在区分这二者的时候,才能比较顺利。要是你对刑事裁定书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广西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吗
      有少数人员之所以觉得危险驾驶罪属于过失犯罪,可能这部分人员把危险驾驶罪狭隘的定义成为了醉驾。这些人可能会觉得,因为已经喝醉了所以对某些后果是无法预知的,因此应该按照过失犯罪来处理。那么在我国法律上,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吗?针对这一问题,您很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在我国危险驾驶罪...


·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罪的量刑是什么
      其实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心智是非常不成熟的。尽管学校、社会和家长在积极努力的给未成年人塑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但是现实却是未成年人很容易被一些不正之风轻而易举的诱惑。在卖淫嫖娼的查处过程当中发现,卖淫人员甚至会存在未成年人群体。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罪的量刑...


·法律中规定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
      生活中经常看到诈骗行为,虽然这些诈骗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要认定构成犯罪,还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而对于一般的诈骗行为,往往会按照违法来作出处理。那法律中规定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那该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呢?在实践中,刑事...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分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分别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


·对于律师如何做量刑辩护?
      对于律师如何做量刑辩护? 一、对于律师如何做量刑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量刑辩护,是根据刑法裁量的基础上进行的...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在犯罪形态中,具体包括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在不同的犯罪阶段出现的形态是不同的,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不一样。那么其中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


·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


·故意伤人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故意伤人罪辩护要点有哪些?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


·非法传销罪没有量刑能保释吗?
      非法传销罪没有量刑能保释吗?非法传销罪没有量刑能保释,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