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相信您都听说过计划生育政策吧,对于那些子在计划范围内的孩子出生时,超生的家庭是会被罚款的,此时,超生家庭所缴纳的费用就是社会抚养费。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故而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江西201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管理办法。

江西201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规定生育(以下简称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以及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条省、设区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工作。

第五条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前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实际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第七条未达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间隔期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生育妇女年龄未达到25周岁,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二)生育妇女年龄为25-28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间隔期不满1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40%征收;

2、间隔期达到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3、间隔期达到2周年、不满3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20%征收;

4、间隔期达到3周年、不满4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生育妇女年龄超过28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间隔期不满1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2、间隔期达到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第八条计划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从第二胎开始,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或者第六项规定标准的2倍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九条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对非法收养人,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计划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计划外生育的具体情形,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条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分别按各自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一条计划外生育子女3个月以内未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属于隐瞒计划外生育行为,对计划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按应缴数额的110%征收社会抚养费。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报告计划外生育行为,并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隐瞒不报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或者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十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应当盖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印章。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征收机关)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征收数额。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对征收管辖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管辖权。

第十五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机关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实际收入状况及履行能力证明;

(二)分期缴纳的具体计划;

(三)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分期缴纳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分期缴纳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当事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在作出的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中,明确分期缴纳的期限、金额等事项。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首次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应缴社会抚养费总额的30%。

第十九条征收机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征收机关应当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账。

第二十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征收机关依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季度应当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征收机关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或者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征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要想了解一方的政策,关注并阅读当地政府下发的相关政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于江西的朋友,要想知道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可以阅读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就可以得出是否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以及该如何缴纳了。对于社会抚养费,归家并不采取强制要求采纳的办法,但若不缴纳,则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事实婚姻告重婚怎么写诉讼状
      事实婚姻告重婚怎么写诉讼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一、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


·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一、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和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人只能选择后者。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社会抚养费起诉书不需要找律师代理。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1、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


·离婚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可能只是感情的结束
      离婚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可能只是感情的结束,但是一旦有孩子,遗留的问题就不会那么简单的处理,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司法程序上的判罚是当事人双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主要依据,此时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呢? 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的...


·家庭中的分家协议是遗嘱吗?
      家庭中的分家协议是遗嘱吗 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要求结婚的男女具备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进行结婚登记。那通常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


·离婚诉讼扯诉后需要再等半年不离婚诉讼撤诉后
      离婚诉讼扯诉后需要再等半年不离婚诉讼撤诉后,是需要再等半年的。离婚诉讼撤诉后,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


·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
      结婚离婚都是现代人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小孩子就会有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偶尔也会出现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情况,如果遇到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法律方法,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一、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1、离婚案件判决生效...


·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一、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