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作了如下规定: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通过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此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四)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时候并不能全部囊括,因为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四)单方面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我们可以看出怎么诉讼变更抚养权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孩子作为根本点出发的,如果孩子本身有意愿变更或是孩子现在的生活出现问题,例如现在的抚养方身体出现问题或者经济出现问题,另一方都有权通过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未婚生育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未婚生育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未婚先孕法院起诉男方还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未婚先孕后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证,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会罚款的,但办理生育证的时候,就会被罚款300-500元。 2、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肯定是要缴...


·解答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介入两人婚姻中,通常就是您所说的小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是必然结果,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不忠诚方精神损失赔偿。那么如果当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呢?我们就这问题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您! 出轨的一...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权吗?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权吗? 首先,未婚先孕生下孩子后,即为非婚生子,可以享受以下法定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因此,未婚先孕男方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


·什么是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程序
      什么是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程序?分居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那么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答案也是一样。不管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法定的程序后才能解除。只有你们自己主动申请离婚,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


·女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原因有的是双方不合适,有的是工作太忙,但是现在有一个很普遍的原因就是外遇。一般来说,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公平的分割,但是如果遇见一方外遇这种情况财产分割可能会发生变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男方外遇,另一种是女方外遇,那么如果女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结婚时女方索要结婚彩礼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如果两人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婚,男方又想要回彩礼,那么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而司法机关并没有发现双方的婚姻存在较大的问题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罚离婚的,因为离婚的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如果起诉离婚离不了怎么办呢?我们为你解答。 如果起诉离婚离不了这么办 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离婚的,...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看小孩吗?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看小孩吗第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对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