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按照怎样的程序?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一般性原则,该法规的颁布对一些民事法律规定都是有影响的。该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对于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然后才能安装既定流程进行申请。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呢?
一、民法总则规定的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一)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接待、登记工作;(二) 认真做法法律援助的申请初步审查工作,并按法律援助的有关 规定,向当事人及法律援助知道科提出意见;(三) 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做好咨询、代书、上门服务等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的对象:具有长沙县常住户口、暂住证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证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2、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服务费用。经济困难具体标准是:未达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未达到政府确定的当年经济贫困线的农村居民;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4、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5、刑事案件中外国籍或无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6、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政府公益项目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7、经审查批准获得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受援人。
二、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包括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监督等阶段。
(1)案件的受理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依法申请;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请,应当向负有赔偿给付义务的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刑事案件的申请,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或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受理。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②经济困难的证明;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2)案件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主要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与齐全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审查的结果及处理的方式,包括4种情况:一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二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三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四是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3)案件的指派、承办和监督 根据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一此规定:一是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含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人员。 二是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每年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办理一定数量的法 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将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那些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后会对案件进行基本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对主体资格的审查,对于不满足条件的会驳回其申请;对于那些提交材料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材料;对于满足申请的,援助机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工作吗?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工作吗?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需要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包括外出工作、打工、会客、看病。想要离开居住范围内的,需要申报,法规并未提到在居住范围内工作需要申报或不允许工作。但社区矫正人员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以下是缓刑相关管理制度: 一、缓刑期间可...


·下班回家途中摔倒是工伤吗
      下班回家途中摔倒是工伤吗?下班回家途中摔倒的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工伤认定不通过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不通过,用人单位根据认定结果不会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员工受伤没有付出劳动,那么应该按照病假给员工支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8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双方的劳务关系有一定的法律保证
      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双方的劳务关系有一定的法律保证,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这类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具体到实际情况,在法律上也有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所以对于这类问题就是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一、常州市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常州市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


·工作中,只有在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
      工作中,只有在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时,那么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是该怎么算双倍工资呢?我们想,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算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


·怀孕女职工被逼辞职如何处理
      怀孕女职工被逼辞职如何处理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话,怀孕女职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违法的,怀孕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上班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


·企业普通员工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规定
      一个企业公司发展规模的扩大同时所需要的员工数量也会相对增加,需要入职是很常见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按照企业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关系即可顺利入职。但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二次入职的情形,例如说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情况。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二...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于用人单位的公司来讲,其实法律也是赋予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实践中,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才能行使。那一般来讲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周末时间本身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不够可能单位会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当然员工也有拒绝的权利。那么员工拒绝单位加班安排,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加班工资是否可以用调休方式来补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