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十分必要。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那么,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资产拍卖含义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二、资产拍卖过程


①由资产所有者代表提出资产拍卖的意向,并委托给专门的拍卖机构;

②资产拍卖机构将受托拍卖的资产在拍卖市场挂牌公布,公开招标竞卖;

③在公开竞卖中,最终将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④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所有者和购买者双方签订契约 ,进行公证 ,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契约的内容包括:资产概况、出售价格、付款方式等。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时,还要考虑原有债权债务处理,退休及在职职工安置办法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⑤资产拍卖机构向委托方按资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 国有资产的拍卖,除要遵循资产拍卖的一般程序外,还应履行如下程序:

①由企业提出拍卖资产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如系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在上报批准前,还要由本企业职工大会做出决议;

②企业整体资产拍卖,要由资产经营 、使用者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③由卖方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成立专门小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资产评估;

④ 资产所有者代表根据资产的重估价值,提出拍卖底价;

⑤属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成交后,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其所有制性质随购买方的所有制性质而定。


拍卖收入的管理扣除拍卖费用后, 单项资产拍卖净收入留归委托拍卖的单位使用,纳入更新改造资金帐户,专项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净收入,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解缴国库,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


三、企业资产拍卖条件

根据企业资产性质,如果是国有资产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集体的就要经过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操作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企业资产的强制拍卖,可参考下文: 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拍卖只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确认双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义务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并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由于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因此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利为前提。


3、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后,若经过一定期闷债务人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将该财产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执行通知规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将其有关财产拍卖。


此篇文章主要介绍的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拍卖,其他性质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又会有所区别。企业改制是对公司性质的改变,企业在改制时,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改制方案,保证企业改制之后的顺利发展和长远利益,避免达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有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


·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规定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很多企业和公司为了公司企业的发展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壮大自身的实力规模,一般都会通过融资的手段来进行融资,融资就是在筹集资金来作为公司发展的资本,从而使公司企业的发展更为稳定,那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一、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保护程序和变更登记这五个步骤,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是什么 我国内地的法人制度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刚开始建立,所以当下对于市场优化配置的需求也是日益剧增的,期间企业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对健全法人制度有着很重要的实践意义。经营的时候,如果因客观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应该要知道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比较繁琐,包...


·公司法九大诉讼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公司法的规定中,关于诉讼方面的内容共有九个方面,着九个方面规定着关于公司法九大诉讼的方方面面。那么,关于公司法诉讼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怎样处理公司诉讼以及各种利益纠纷问题呢?以下的一些材料仅供您参考。股东权纠纷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案由》第172项及《公司法》第34条确定的“股东知情...


·注册资本增资股东协议怎么写?
      注册资本增资股东协议怎么写? 一、注册资本增资股东协议怎么写? 本协议于20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各方为: (1)甲方:a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2)乙方:b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3)丙方: c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公司方面在偷税漏税的时候法律个人责任一般都是会在公司法人、公司财物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当中产生,并不是所有的偷税漏税都是公司法人的责任。公司法人一般只是在指示别人去做、明知公司内部人员偷税漏税不制止和与法人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有个人责任。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


·公司转让合同变更是否有赔偿
       一、公司转让合同变更是否有赔偿? 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无需支付补偿金,但如果不同意变更内容而拒绝变更,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则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公司可以强制要求加班么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可是公司可以强制要求加班么?如果可以的话,在安排员工加班之后,这个加班工资又该怎么来计算呢?我们会在下文一一为您讲解。 一、公司可以强制要求加班么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解决夫妻公司财产问题的方法是什么?
      一、解决夫妻公司财产问题的方法是什么? 协商或者是诉讼等都是可以解决夫妻公司财产问题的方法,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并且也愿意继续共同经营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的有关处理夫妻财产的规定,直接分割双方的股权比例;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只能转让出资,而不得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