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二)应当认定在有债权转让协议情况下诉讼通知方式的有效性。

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所以,在诉讼中债权受让人主张诉讼中的送达也是债权转让通知。

(三)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四)不宜采用公告通知送达方式。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似有不同主张,该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国有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正如该司法解释第12条所称,“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因而不具有普适性。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的话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协议都是通知到债务人后生效,此时就能约束债务人。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母亲欠债子女不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吗
      母亲欠债子女不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吗一般情况下,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世),作为儿子、女儿,在没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的情况下,往往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他们遗下的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父母生前欠的合法债务。要注意,赌债等非法债务...


·二级市场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
      二级市场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一、什么是二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Security Market)、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销售证券的收入属于出售证券的投资者,而不属于发行该证券...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一般人都知道的,合同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如果合同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合同就失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就消失了,您可能知道合同有效期限,但是对于欠条可能就觉得永久有效,所以往往会忽略时间,最后过期了,钱拿不回来了的情况也数不胜数。那欠条诉讼时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款的还款人,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过程是十分严格的,必须按照银行的程序和合同规定来。具体怎么转移债权债务,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货款债权...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


·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一、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一、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哪些方面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可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没有区别,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往往在打借条时混用二词。殊不知,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效力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人们格外注意。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