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外工作,其中就包括不少国际派遣工。工人被派往海外的,要和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国际劳动合同。如果今后发生争议和矛盾,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好的书面凭证。那么,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1、劳务工资。这是劳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此条款中要规定工资的标准(有月、日和小时工资)、采用的货币以及与可兑换货币的汇率、还要有保值的内容,以避免汇率的风险。计发工资的期限,也就是工资何时起算,何时终止。一般以受聘人员离国之日或到达目的地之日算起,一直到受聘人员离开为止。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手续,工资如何发放,是通过银行还是直接发放,还要有对拖延发工资的制约内容。2、工作时间和加班费。此条款应清楚规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一周工作几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以及公休日和应享受的节假日。如劳务人员工作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就应享受加班工资,那么,加班工资的标准也要写清楚,一般加班费以小时计,为平日小时工资的2—3倍。3、医疗费。医疗费由聘请方负责,一般在聘请方国家的官方医疗机构治疗。如受聘方自带医护人员,经聘请方同意,有关费用也由聘请方承担。受聘劳务人员如因工致残或死亡,聘请方应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抚恤金。4、保险费。聘请方有责任为受聘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并承担费用。投保可以在聘请方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受聘方国内投保。5、动身费。聘请方在受聘人员动身以前一段时间内,应付一笔费用给受聘方,以供受聘人员办理出国安置家庭和准备行装之用。这是国际惯例。6、往返旅费。受聘人员赴聘请方国家和回国的往返旅费均由聘请方承担。这笔费用不能算人工资内,这也是国际惯例,7、税收。受聘人员的一切应缴税金,也均应由聘请方承担。但受聘方是采取包工方式的,则所交税额由包工方负担,自然包工方会把税金算在包工的价格内。
二、国际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标的的商业性。国际劳务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劳务作为商品提供给需求方,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进出口贸易。2、较小的风险性。劳务输出的交易双方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输出劳务的一方出卖的是劳动力、知识和技术,不承担风险。风险由雇主承担。3、平等性和保护性。国际劳务合同无论是对雇主还是对劳务输出方都应是平等的,它的平等性表现在条款当中,各方的义务、责任、报酬待遇都应该公平合理。特别是对劳务输出方来说,远在异乡,可能还有语言障碍,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就要求合同中详细地规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基本的保障措施,使劳务人员在发生问题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综上所述,国际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一般是派往他国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工人同派遣机构签署的。在国际劳动合同里面,要写清工资待遇、工作内容、派遣国家、福利待遇及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等。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派遣机构还会为其投保,这一项也会体现在劳动合同中。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广泛的,且每个完整的工程都是由诸多子工程所构成的。砌筑工程是一般的建筑工程的一项子工程,因此采取适当的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你是否知道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砖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理解《劳动合同法》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明确的定义,该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非全日制...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对误工费的认定,应个案审查,鉴于现在实践中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较随意,故对误工费的认定应同时结合广东省行业工资标准认定,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的误工费。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旷工虽然违纪,被解除合同,但是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缴费满一年,并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一、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要求赔偿损失纠纷。3、用人单位在协...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被安排加班国庆几天有加班工资
      被安排加班国庆几天有加班工资?一般10月1日、2日、3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3倍工资的,10月4号到7号也被安排加班的话,加班工资是1.5倍到2倍不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