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外工作,其中就包括不少国际派遣工。工人被派往海外的,要和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国际劳动合同。如果今后发生争议和矛盾,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好的书面凭证。那么,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1、劳务工资。这是劳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此条款中要规定工资的标准(有月、日和小时工资)、采用的货币以及与可兑换货币的汇率、还要有保值的内容,以避免汇率的风险。计发工资的期限,也就是工资何时起算,何时终止。一般以受聘人员离国之日或到达目的地之日算起,一直到受聘人员离开为止。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手续,工资如何发放,是通过银行还是直接发放,还要有对拖延发工资的制约内容。2、工作时间和加班费。此条款应清楚规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一周工作几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以及公休日和应享受的节假日。如劳务人员工作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就应享受加班工资,那么,加班工资的标准也要写清楚,一般加班费以小时计,为平日小时工资的2—3倍。3、医疗费。医疗费由聘请方负责,一般在聘请方国家的官方医疗机构治疗。如受聘方自带医护人员,经聘请方同意,有关费用也由聘请方承担。受聘劳务人员如因工致残或死亡,聘请方应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抚恤金。4、保险费。聘请方有责任为受聘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并承担费用。投保可以在聘请方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受聘方国内投保。5、动身费。聘请方在受聘人员动身以前一段时间内,应付一笔费用给受聘方,以供受聘人员办理出国安置家庭和准备行装之用。这是国际惯例。6、往返旅费。受聘人员赴聘请方国家和回国的往返旅费均由聘请方承担。这笔费用不能算人工资内,这也是国际惯例,7、税收。受聘人员的一切应缴税金,也均应由聘请方承担。但受聘方是采取包工方式的,则所交税额由包工方负担,自然包工方会把税金算在包工的价格内。
二、国际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标的的商业性。国际劳务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劳务作为商品提供给需求方,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进出口贸易。2、较小的风险性。劳务输出的交易双方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输出劳务的一方出卖的是劳动力、知识和技术,不承担风险。风险由雇主承担。3、平等性和保护性。国际劳务合同无论是对雇主还是对劳务输出方都应是平等的,它的平等性表现在条款当中,各方的义务、责任、报酬待遇都应该公平合理。特别是对劳务输出方来说,远在异乡,可能还有语言障碍,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就要求合同中详细地规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基本的保障措施,使劳务人员在发生问题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综上所述,国际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一般是派往他国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工人同派遣机构签署的。在国际劳动合同里面,要写清工资待遇、工作内容、派遣国家、福利待遇及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等。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派遣机构还会为其投保,这一项也会体现在劳动合同中。



·聘用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内容?
      聘用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内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


·劳动关系确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正式步入社会工作之后,无论是进入大企业工作还是进入小企业工作,都应当签订劳动关系合同,避免陷入劳动关系的纠纷,毕竟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劳动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关系确定法律规定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很多时候是被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适应一定的工作条件并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很大,很多人没有机会去选择和争辩。但是,作为劳动关系中较为弱势的一方,相应地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和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有哪...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和验收单位都需要保证的基本内容,如果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就需要承担由此给他人带来的财产损失。但是,验收单位在进行工程验收的时候需要基于一定的判断资料进行判断。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一些工程质量资料。 一、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是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具体说来,此时单位可能承担怎样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未签订时,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法是什么?工程的质量是一个建筑物的灵魂,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则建筑物很可能面临使用上面的困难,严重者会导致建筑烂尾。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必须把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到一个高度,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工程设计、施工符合要求。那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


·员工仲裁补偿加班工资个税怎么认定?
      员工仲裁补偿加班工资个税怎么认定?依据赔偿的金额来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
      一、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应结清工资。公司还收了压金要到下个月才给,有没有具体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清工资。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