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我国南方地区地下水位高,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首先得做好地下防水工程。否则,一旦后期地下水涌入,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耽误工期。施工方在完成防水工程后,要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2A332026-1的规定。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3、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2A332026-2的规定。4、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对地下防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2、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3、变形缝、施工缝等构造的做法4、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5、工程排水层、盲沟和坑槽6、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7、基坑的超挖和回填。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综上所述,在我国南方多雨省份,工程项目做好地下防水非常重要。施工结束后,工程监理方会按照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防水混凝土的结构、工程排水层和基坑的回填情况等。目前地下防水工程的等级分为四级,不同规模的工程对于级别不一样。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外奔波难免碰壁,甚至受伤,当员工在公司因机械或重物等原因导致不幸受了工伤,那么工伤鉴定是必要的一个流程,然后才能申请和要求相关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工伤鉴定在哪儿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的相关内容吧。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 慈溪工伤鉴定要...


·一、工伤待遇照顾受伤员工吗?
      一、工伤待遇照顾受伤员工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符合护理条件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确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请人护理。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有标准的,...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劳动关系存续期就不利于劳动者,那么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一、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1、懂得行业规则 建筑工程律师需要懂得建筑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各种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还要熟悉定额、计价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各种版本的施工合同;还要对工程承包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了...


·关于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由于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很重要的,所以国家为了避免有人人为的操作工伤鉴定的事宜,影响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工伤鉴定都有明确的法规来约束。如果相关人员违法的话,那是要为自己得行为负责任的。工伤鉴定的参考依据和流程等都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工伤鉴...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全部是打印的,对于手写部分只要不...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 现在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由于资质不够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 现在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由于资质不够,无法承包大型工程,于是很多企业选择挂靠到具备工程资质的企业名下。在缴纳一笔挂靠费后,可以承包相关的工程项目。为了防止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挂靠协议。那么,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工程挂靠协...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二、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生产事故类的...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条件有哪些《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女性在在职期间怀孕的,也有了一点特别的规定。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