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孩子抚养费实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的时候多半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但是总有一些夫妻的一方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拒绝支付抚养费,这给孩子的生活带来的不利的影响,为此夫妻的另一方就会依法维权,起诉孩子抚养费实施,督促符合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是具体该怎么起诉,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孩子抚养费实施的法律依据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起诉抚养费程序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对孩子要履职尽责,确保孩子的正常生活不受到影响。作为孩子的父母,即使离婚了,也要对孩子负责,那么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朋友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也会影响到孩子正常的生活的,不能因个人问题导致孩子的生活出了问题。


·婚后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一、离婚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如何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如何确定抚养费? 离婚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确定抚养费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的能力,还有就是孩子实际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是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确定具体的培养费用,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增加抚养费用,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


·当婚姻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了离婚,那么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接下来就是对此情况的解释。 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在被告即男方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离婚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不想遇到的事情,但是在结婚之后双方发现双方并不合适,出现的矛盾越拉越多,这样的状况下根本不能继续生活下去,因此都会选择离婚来结束感情,离婚时候最为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那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规定是...


·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是什么
      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是什么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


·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是美好的,但同样也会稍显平淡。平淡导致的后果就是厌烦,寻找新的刺激。这时候,婚姻当事人难免会出轨,那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呢?离婚时要分割财产,那因女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立约人:证人:财产分割原因:财产范围:分割方案:立约人: 见证人:立约日期 年 月 日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如何履行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


·国家赔偿被告可以追加吗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因为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给公民带来的不便利或者人身伤害侵权行为的话,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只要事实成立我们即可获得司法赔偿,但是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甚至至此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国家赔偿的存在,对国家赔偿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那我们能不能追加国家赔偿被告呢? 可以追加国家赔...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不是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一定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的,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会构成重婚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