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国家赔偿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司法资源是有限的,故而不管司法机关审理何种类型的案件,都需要在期限内审理结束。同样,对于公民而言,若是发现自己的权益由于司法机关案件的审理流程存在问题等受到侵害,需要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希望得到国家赔偿的请求。




·二婚多久财产分割才可以分?
      二婚多久财产分割才可以分? 分割财产与时间无关。二婚离婚分割财产与初婚的标准是一样的,只要是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社会抚养费由哪个部门进行征收
      计划生育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国策,而父母在政策之外生育了子女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都清楚这点,但却不知道社会抚养费由哪个部门进行征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 一、社会抚养费由哪个部门进行征收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1、父母抚...


·离婚妈妈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妈妈怎么要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


·离婚后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就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最高...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以及《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遗弃罪夫妻间的法律条例
      国内对于遗弃罪判定是非常严重的行为,从古至今,对于遗弃罪不管是道德还是官方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谴责和惩罚。但当前社会,还有许多人为了个人的利益问题而犯了遗弃罪。夫妻间的遗弃罪被很多人所关注。那遗弃罪夫妻间的法律条例有哪些呢? 婚姻法?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要哪些材料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如何公证?具体需要哪些材料?针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如何公证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中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中,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必须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待遇,非婚生子女出生后其父母对其有抚养责任,如果孩子是跟随母亲一方生活,那么男方应该定期或者一次性给予孩子相关的抚养费用。但是如果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法律对于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有何规定? 未婚生子...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父母打算离婚的话,则同时也是要对孩子的抚养做出处理的。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那要是现实中真的出现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话,此时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