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纠纷,就算是在治病救人的医院也不例外,一方面是由于当前医疗的环境另一方面是部分医务人员糟糕的服务态度。为了能有效的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各地医院都设立了投诉机制,患者及其家属都可通过投诉的办法来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那么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
一、处理医疗纠纷投诉的应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二、处理医疗纠纷投诉的程序
向主管部门报告→科室调查处理→主管部门→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协商解决→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仍无法解决时→医疗鉴定→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院办工会决定
在就诊过程中如果不满于医方的服务态度或者出现了医疗事故都可拨打医院的投诉电话,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按照上述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来解决医患双方的矛盾纠纷。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能更好的解决纠纷,患者及其家属除了投诉之外也可以通过医疗仲裁或诉讼来维权,切不可暴力伤医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


·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解决办法? 一、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一、医疗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二、鉴定期限 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


·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
      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误诊的涵义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


·如何让肇事方垫付医疗费
      如何让肇事方垫付医疗费在医疗机构先对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进行抢救的时候,因为无法及时联系到伤者的家属,但对于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又不得不有人先行垫付,这种情况下就只有肇事方垫付医疗费了。但如果出现肇事方不肯垫付医疗费的情况,又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让肇事方...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人为了能够更加美丽,会去美容医院做美容手术,有的人甚至会去整形医院去做整容手术。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在做整形手术或者美容手术的时候,发生医疗事故的概率会比普通的手术要大得多,那么,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 一、美容医疗事故鉴...


·医疗过错鉴定机构都是医生吗
      都是医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一、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当两家医院同时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在能够区分责任的大小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各自承担与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相适应的赔偿比例责任。在无法区分责任时,两家医院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医疗事...


·医疗损害有哪些
      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医疗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医疗诊断过程中,给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情况。现实中,对构成医疗损害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行。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 (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 1、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 2、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 3、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