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纠纷相对一般的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繁杂、时间周期长等特点,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因为既欠缺法律知识,又欠缺医疗知识,因此在这些案件面前大多都是一筹莫展。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首先一定要审查医疗机构程序方面违法的事项,这些方面只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做到,不要求一定掌握深奥的医学知识,找到医疗机构程序方面违法实现,往往可以直接命中目标,获得诉讼的胜利,因此此处只就程序方面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罗列。

(一)、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

(1)对急诊患者拒绝治疗的;医方对于急症患者必须进行处置,《执业医师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2)对病重、病危患者拒绝治疗的;

(3)对其他正在住院尚未医疗终结的患者拒绝治疗的;

(4)需要进行就地抢救而转院的;

(5)对病情需要转院检查或转诊治疗的患者没有给予转院、转诊的。

(二)、审查诊断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

1、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规行为

(1)影像检查、检验报告、病史书写发生就诊对象错误的;

(2)未作常规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3)对常规检验已提示的异常情况未作进一步病因鉴别检查(包括其他常规检查和特殊项目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4)患者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未予留院观察的;

(5)对患者病情、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及药物过敏史没有追问或记录就得出诊断的;

(6)对病情复杂或危重患者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生或未及时安排院内院外专家会诊的;

(7)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常规要求进行护理观察的;

(8)病理穿刺、活检组织、手术切除物未按规定置放或标记的;

(9)病史书写违反规定的;

(10)医疗机构提供的大型医疗设备不符合法定标准或安全要求的;

(11)急会诊时间不符合规定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在先,造成漏检、漏诊、误诊、误治的,医疗机构可被推定为医疗实体上违规。医疗实体上违规与全部或部分损害结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2、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行为

(1)使用有明显副作用的鉴别诊断药物而没有告知的;

(2)使用创伤性或风险性的特殊检查项目而没有告知的;

(3)使用费用昂贵的特殊检查项目而没有告知的;

(4)未提供可供选择的其他治疗方式的;

(5)进行药物试验未告知的;

(6)病情危重或恶化没有及时告知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均构成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可被推定为医疗程序上违规。

(三)、审查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

1、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规行为

(1)没有适应症就盲目用药的;

(2)有适应症,但同时存在禁忌、慎用症未予注意和及时调整药物仍予使用的;

(3)违反药物剂量、维持量、使用期限、输液速度、进入途径、配伍等规定的;

(4)麻醉前对病情评估不足影响手术效果的;

(5)麻醉前、麻醉期间用药不当的;

(6)硬膜外麻醉选择不当的;

(7)全身麻醉选择不当的;

(8)麻醉恢复期治疗、护理不当的;

(9)手术适应症及时机掌握不当的;

(10)清理呼吸道操作不当的;

(11)探查、切除手术违反相应手术规程的;

(12)术后拔管时机不当的;

(13)用药、停药不符合诊疗规范的;

2、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行为

(1)使用有明显副作用的治疗药物未告知的;

(2)择期手术未告知患者可选择输入自身血而予输入异体血的;

(3)未履行术前谈话、签字就施予手术的;

(4)明知医疗技术条件欠缺未建议患者及时转诊的;

(5)虽有手术指征但擅自扩大手术范围的;

(6)未用合理、经济的手段进行治疗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直接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造成损害结果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四)、审查其他违规行为

1、医院是否有处置该类疾病的资质的。

2、雇佣的医护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3、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

4、是否发生执业类别错误:

(1)医疗机构是否超出执业类别、科目许可范围;

(2)医师是否符合其执业类别;

(3)护士是否取代医生下达医嘱或改变医嘱;

(4)护士是否在手术室充当麻醉师;

(5)雇佣的护工是否取代护士的工作;

(6)雇佣的护工是否具有生活护理必须的健康证。

5、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取得使用许可证(包括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书)。

6、医疗机构自制药剂是否取得许可证。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得问题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如果在实践中要打医疗过错官司,患者应选择进行医疗司法鉴定。医疗过错一般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之后按照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医疗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也可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在调解程序中,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


·没结婚可以去医院生小孩吗?
      我国有对结婚年龄的专门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在我国,有很多年轻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就急急忙忙的生孩子了,女生在二十岁之前是无法领到结婚证的,也就是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没有领结婚证却怀孕生子,该怎么办?没有结婚证可以去医院生孩子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我国人口众多,发生生病和受伤的情况就多了,去医院治疗发生医疗事故的现象也是非常多的,而医院就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就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


·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类型?
      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类型?随着美容业的蓬勃发展,美容导致毁容的案件不断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也随之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


·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怎么使用医保卡?
      1、医保卡激活步骤:现在的医保卡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社保一卡通,二是普通的银行卡,拿到医保卡,不管哪种形式的,想要开通的话,都要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制卡行激活。其他的开通操作,银行柜台人员会协助完成。2、医保的主要用途就是门诊、住院看病付钱,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定点药店买药、使用医...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1、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医...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一、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很多严重的医患暴力事件的发生,不只是个体的因素在起作用。医患的激烈冲突,有些情形是医院对患者的不幸负有责任,还有一些是医生尽责,也没有失误,但患者家属还是采取怀疑的心理,这种怀疑的基础就是平时潜存于心中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并不是针对...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近年来,医疗纠纷在各大网站都曾出现过,有些医疗纠纷演变成了医闹,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为了给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指导和依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也是不断出台。有了法律条文,就可以依法解决纠纷了,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医疗纠纷转化为医闹的事情的发生。但是究竟有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