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量刑的一个情节,我国司法解释对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有数额巨大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抢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三、抢夺罪的类型

1、盗窃罪

把未使用暴力,胁迫的公然抢夺行为,列入盗窃罪范畴。这种类型的立法,一般是对盗窃手段不作秘密窃取的限制,甚至或直接规定包括公开取走。例如:蒙古刑法典第109条认为盗窃罪是一种“未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秘密窃取或公开劫取公民个人财产的”行为;意大利刑法典对偷窃罪的加重情节条款中,明文规定有“使用巧妙之方法或自他人手中或身上夺取者”(第 625条第4款);西班牙刑法典对盗窃罪的规定是“意图获利,未对人使用暴力或恐吓,也未对物使用武力,但未经主人之同意,取走别人东西”(第514 条)。反之,“对别人使用暴力或恐吓,或对别人之物使用武力,而占据别人物品或动产者,触犯抢劫罪”(第500条)。

2、强盗罪

把盗窃罪手段明文限于秘密窃取,而把公然夺取的行为也视为暴力,以强盗罪(即抢劫罪,下同)定胜。因此,对公然夺取不能解释为“窃取”,只能理解为较轻微的暴力行为,归列于强盗罪的范畴。

3、抢夺罪

对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列为独立之罪。例如:俄罗斯刑法第90条规定:“以抢夺的方法盗窃国家财产或公共财产的” 是抢夺罪,该条文中把它解释为“公开盗窃国家财产或公共财产(抢夺)而未使用暴力的”行为;中国刑法认为,抢劫罪是重罪,公然夺取仅属于一种轻微的强力行为,并没有使用暴力伤人的故意,如视为抢劫的暴力,定为抢劫罪重罚,失之过重;但又与人们习惯上对偷窃行为视为“秘窃窃取”的观念不符合,不能列入盗窃罪范畴,故采用第三种类刑的立法例,定为独立的抢夺罪。

抢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所以设立抢夺罪来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抢夺数额的多少,有不同的量刑,抢夺的越多,受到处罚就会越重。所以。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传销200万定罪多少年
      传销200万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判刑期限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定的,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
      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可以,需要根据实际的诉讼请求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


·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计算机网络犯罪。 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


·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从前规定的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最高法对盗窃罪的数额也就是立案标准做了提高。那么现如今,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


·多个罪名批捕一个罪名定罪并罚吗
      一、多个罪名批捕一个罪名定罪并罚吗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必须要达到刑事法律所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是14周岁,当然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话,只有规定特定的犯罪才能够负责,除此之外,其他的比较轻微的一些犯罪行为的话,也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


·如果是私闯民宅可以刑拘吗?
      如果是私闯民宅可以刑拘吗?如果是私闯民宅可以刑拘的。法律中所指的“私闯民宅”是指有恶意企图的人在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般这种行为都会给住户的人身财产有着安全威胁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所以,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叫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在《刑法》中定义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