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那些没有钱购买住房的人,一般都是选择租赁房屋来满足自己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那些没有钱购买住房的人,一般都是选择租赁房屋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这尤其在外出打工的人身上体现的明显。不过需要注意,即使是出租房屋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出租房屋要注意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屋要注意哪些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二、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吗?

首先,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关于开发商对业主的保修期限则可以参照上述规定,但开发商和业主也可以对房屋保修期限进行约定,但约定的房屋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保修期以及《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保修期限。

对于房屋所有人而言,要是需要将自己的房屋进行出租的话,此时也是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否则的话日后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至于出租房屋要注意哪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房屋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房屋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房屋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二、房产转让协议书内容包含哪些? 1、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填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次和附属设施等。 3、甲方对...


·购买的新房屋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购买的新房屋面积有误差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金
      随着时代一天天在变化越来越多人在城市奔波,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些想买二手房的人。在二手房买卖中,通常都会约定滞纳金或是违约金。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是什么意思呢?它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


·二房东欺骗我们是房东租房怎么办?
      二房东欺骗我们是房东租房怎么办?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二房东)经出租人(一房东)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起诉程序是:1,起诉状,弄清楚对...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目前来说,全国各地,也就对该合同予以认可。至于能不能办成不动产权属证书,那就得看我们国家的最新立法信息了。在上海、深圳等四个地方,目前已经完全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了,所以随着法律的进程发展,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是有望的,...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大连房产继承费用多少钱来进行公证?
      一、大连房产继承费用多少钱来进行公证? 大连房产继承公证费用多少钱;一般是按 2% 收取公证费 因为房产继承和房产赠与都需要公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收费的标准是2%。如果是房产数额大的,也可以适当的议议价。 公证费是对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


·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