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可以转让的集资房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产的转让这是很常见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进行房产的买卖。对于集资房来讲,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不过,由于集资房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国家对可以转让的集资房作出了限制。那到底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又分为,集资房产权全部是单位所有的情况下的转让、产权,全部是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1、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1) 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2、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此类转让协议应该有效。
二、集资房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明确单位集资建房大都体现了单位对员工的福利政策,因此有些单位在与员工签署的《集资合同》中对集资房的转让问题多有限制。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必须前往该单位了解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等等。建议仔细查阅《集资合同》的相关规定。
2、明确购买此类集资房是有很大风险的。现实中,部分集资员工在与甲方已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乙方,且已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甲方无法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建议在转让合同中载明下列内容:
(1)分期付款方式。即签订合同时付多少,交房时付多少,办理好产权过户手续后付多少;
(2)办理产权过户的期限。要求转让人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多少日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
(3)违约责任。特别约定集资方不得再行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如有此类情况导致产权证无法落实,要求集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集资方最终把集资房卖给第三方,还没有过户,则可以要求集资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已经办理了过户,则只能主张赔偿损失。
集资房能转让,这是肯定的,但不是所有的集资房都可以进行自由的转让。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对集资房的转让进行了限制。而不管是购房者还是集资房所有人,一定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集资房的转让,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我国整体房价都是偏高的。而此时房价自然作为购房者首要看看的因素,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其他的一些因素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损害到自身利益。那么现在买房子考虑哪些因素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房流程是怎...


·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 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离婚,也就没什么可主张的)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


·一、大连房产继承费用多少钱来进行公证?
      一、大连房产继承费用多少钱来进行公证? 大连房产继承公证费用多少钱;一般是按 2% 收取公证费 因为房产继承和房产赠与都需要公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收费的标准是2%。如果是房产数额大的,也可以适当的议议价。 公证费是对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


·新婚姻法关于赠与房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


·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包括哪些
      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包括哪些商品房的价格之高虽然让人咋舌,但由于房屋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料,人们也就免不了对房屋的购买,其中就包括商品房的购买。具体人们如果要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包括哪些呢?由于买卖与风险总是并存,因此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该怎么防范商品房的买卖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 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 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因此你的违约惩罚就只能有你和房东协商了,一般的行规是扣减一个月的租金; 3、房东不想退钱是人之常情,但你可以和...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如今很多人购买房屋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就可以先购买到房屋,日后在慢慢的还银行的贷款。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消费方式,但是在贷款买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买房安家不是易事。很多人在多年打拼后,好不容易购得一处限价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又想要将限价房进行出售,这个时候需要符合北京两限房出售条件才能进行交易。关于北京两限房的相关问题,我们做了一下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两限...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购房时的定金一般是不会退还的,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