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拘留条款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确定犯罪嫌疑并且不能保证对方是否会潜逃的时候的一种行政手段。因为具有人身强制性,因此在拘留的时候必须要按照一定得规章进行,也就是刑诉法拘留条款中的规定,这样才能够确保这项权力不会被滥用,导致公民的人身自由收到严重侵犯。

一、刑诉法拘留条款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确保了拘留权不会被滥用。需要注意的是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因此什么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处理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一定的把控。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如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工作做生意等都非常看重诚信,诚信对于企业来说直接影响其形象,进而影响收益;而个人的影响就是在贷款方面就会有极大的困难。就如现在很多贷款,到了还款时期却拖延时间拒绝还款。那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能否判缓刑主要看一是犯罪情节,如果挪用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属于从重处理的情节,可能性不大。二是退赔的情况。如果挪用的不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且认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赔的,可能...


·拘禁他人索债应该怎么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拘禁他人索债怎么处罚,拘禁他人干涉婚姻自由怎样处罚?这些问题,...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向借款人讨债有几种方法
      向借款人讨债有几种方法 债权人向欠债人讨债可通过下列方法进行: 1、和解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现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小公司有时候会被大型公司收购,公司兼并收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流程,涉及到原公司的注销。而被收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同外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在注销的时候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那么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有哪些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有哪些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 (一)《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民法通则意见》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一、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当公司转让后,最难以解决的便是公司转让之后的债权债务了。债权债务转让问题非常复杂繁琐。有些时候公司转让之后的债务找不到人来承担。那么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事情,那么您对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有多少了解呢,您知道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吗?您知道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吗?如果您对我们提出的这两个问题感到很困惑,那么就来看看我们下文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