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派遣用工属于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此时劳务派遣单位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我们称之为劳务派遣合同。那么实践中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有那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此条第二条款规定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情形纳入规定之中,有利于解除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上文中具体为您列举了十种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各位可以适当进行参考。劳务派遣用工中,还会涉及到一个实际的用工单位,因此要是发生什么纠纷的话,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必要时,你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原告:,女,身份证: 住址:市区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告: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今,大部分的单位中,员工的组成都有农民工。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单位以农民工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为由而为其投保,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


·暑假工没签劳动合同能随时离职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建设方拿到工程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收到招标书后,有意向的施工方应该对招标信息全面了解,然后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文件送达到建设方手中。为了确保投标顺利,必须要做到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现在我们...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被辞退多久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去人社局的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被非法辞退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劳动仲裁庭受理以后自行安排开庭时间,开庭之后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产生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仲裁时间大概是45天左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一、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和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我国出现了许多的工程质量期刊。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一、国内工程质量期刊 《土木工...


·工程发包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发包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单位一般都会采用公告或者是给相关的承包单位下发邀请书的这种方式,对于当前的工程项目的内容,以及一些基本的要求等都会在公布的消息当中全部都交代清楚,然后在参与竞争的承包单位当中选出资质最为合适的。不过工程发包也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才可,那么,工程发包...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禁止同一个用人单位对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多次约定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