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1、首先,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索赔意向书,并抄送业主。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事件涉及的工程项目(结构物名称),索赔事件发生的依据,索赔费用估算。2、承包人应该做好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并予以保存,当时记录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如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如有必要可请监理工程师到工程现场确认。3、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签认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索赔事件属实,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签认。4、在索赔意向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账目,并具体说明索赔的依据。如索赔事件是连续发生的,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陆续送交索赔账目和索赔依据。当索赔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送交最后索赔账目。同时,承包人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5、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最后账目后,应对承包人提交的索赔证据和详细帐目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将审核结果报业主审批。6、根据监理办上报的审核意见及承包人账目中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据合同规定,并与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最终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7、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范本规定,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二、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哪些?1、图纸或指示延误引起的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施工所需要的详细或补充的图纸或发出了不适合的图纸或指示,且实际上造成了工程进度的拖延而产生费用增加。2、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会遇到凭其经验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并已实际造成影响工期和增加费用,3、由于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引起的索赔:根据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属于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在工程初期,指挥部已对工程进行投保,由于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4、未能按期办妥永久用地的征用手续:由于业主未能按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所需永久占地的计划及时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从而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并导致承包人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5、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涉及的项目已施工后又变更,如结构尺寸、类型变化等,导致已施工结构物拆除或报废,从而增加承包人成本。综上所述,引发建筑工程索赔的因素很多,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建设工程索赔程序包括承包方提出索赔申请、准备索赔资料、监理方审核资料、建设方和承包方协商赔偿金额等。如果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请求不在赔偿范围内,其是得不到相应赔偿的,这一点通常在承包合同中会写清。



·签了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签了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签了合同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现在一些小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施工过程粗放,偷工减料,这就容
      现在一些小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施工过程粗放,偷工减料,这就容易导致商品房的品质得不到保障。对于青岛市民来说,如果用了全部积蓄买的的房子质量出现问题,可以说是一件糟心的事情。那么,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找谁解决?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找谁解决? 根据...


·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或相关代理人需要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等级获取相应赔偿。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


·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是违反劳动合同纪律的,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当事双方都有依据,如果不给,是属于单方毁约,应该按照合同法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签订合同是为了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制约,所以应该每人都有一份。不给属于单方违约。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怎么办?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


·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
      一、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税后工资是什么意思,对于这个问题,就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但是税后工资都扣除了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必须划扣,扣缴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是我们应该了解的。尤其对于新入职的人来说,如果只看税后工资不看自己所缴的费用,并不能准确了解自己所享受的...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劳动关系是生活中极易引发纠纷的一项社会关系,因为劳动者一般处
      劳动关系是生活中极易引发纠纷的一项社会关系,因为劳动者一般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这样就需要对劳动者提供一些保护,劳动法条文中规定了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但是有时即使法院给予明确的判决结果也比一定能够实施,在劳动纠纷中关于恢复劳动关系上诉法院的诉讼范围一直困扰很多人,下面我们为您进...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
      劳动者因工收拾的,应该在尽短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认定,如果资料齐全的话,通常在一个月内可以出具工伤认定书。有时候,工伤认定结果会存在错误的情况,那么,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


·重庆市劳动合同法中辞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辞职的问题,即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重庆作为西部一个大城市也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在这劳动合同法中辞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能否得到经济补偿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介绍重庆市劳动合同法中辞职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一下。 一、辞职的概念 辞职即辞去职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