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把控,就是为了能够发挥我国工程建设的最大作用。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专业规定。针对,不同的工程建设,有着不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而抹灰工程又是我国大部分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工程。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1、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大面积空鼓。

参照标准:gb50210-2001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2、裂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墙面有裂缝。

参照标准:gb50210-2001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3、表面平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gb50210-2001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4、立面垂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gb50210-2001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5、涂料: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涂料不均匀、掉粉、起皮。

参照标准:gb50210—200110.2.4条规定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二、什么是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是用灰浆涂抹在房屋建筑的墙、地、顶棚、表面上的一种传统做法的装饰工程。我国有些地区把它习惯地叫做“粉饰”或“粉刷”。

抹灰工程指用抹面砂浆涂抹在基底材料的表面,具有保护基层和增加美观的作用,为建筑物提供特殊功能的系统施工过程。抹灰工程具有两大功能:一是防护功能,保护墙体不受风,雨,雪的侵蚀,增加墙面防潮,防风化,隔热的能力,提高墙身的耐久性能,热工性能;二是美化功能,改善室内卫生条件,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我国目前的很多工程建设都离不开抹灰工程。我国之所以制定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因为抹灰工程作为工程建设的外观装饰工程,抹灰工程质量的严格把控,就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房屋工程等工程的作用。因此,我国的抹灰工程施工团队能够按照国家制定的要进行施工。




·劳动期限届满经济补偿金有吗?
      劳动期限届满经济补偿金有吗? 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则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


·一、试用期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申诉怎么进行?
      一、试用期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申诉怎么进行?申诉途径: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一、加班工资能以调休代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1、月工资的算法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31天算,而是计为21.75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具体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合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了。如果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同意,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将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


·一、不提前申请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不提前申请可以随时辞职吗?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


·周末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多少倍?
      周末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多少倍?双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 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对争议事实存在分歧和误解等,通过宣传法制、说服教育,疏导协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