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转让法规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权转让法规有哪些?如若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可能会因为不了解相关情况而对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过程手续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如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进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支出与经济损失。相信大多数人只是简单的听说过“土地转让”这个名词,而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法规却没有太大的概念。接下来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转让法规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必须达到其中的条件。对于上述的几部律法,有许多内容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本篇文章仅介绍部分法律规定,若读者遇到相关的问题,可以自行查阅此类相关法律书籍,尽可能多的了解土地使用权转让法规 ,同时也是降低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最大化自身的利益。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征地补偿产生纠纷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钉子户,出现这样的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征地补偿的时候没有让拆迁户很满意,产生很大的冲突纠纷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那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国家土地征...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是什么
      若有公司想要进行房地产开发,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要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外,同时还要达到一定的资质才行。那到底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有4级资质: (一)一级: 1、注册...


·新本的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是根据旧有的发放
      一,新本的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是根据旧有的发放土地证是根据土地批准文件,由用地者申请发放的。一般申请领土地证的,应该是尚未有土地证的,故,不会根据旧证发放。旧土地证,如果遗失,申请补发新证,维持原证的内容维持不变。《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


·农村征地后社保名额怎么分配
      名额分配上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经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也就是由村里面成员开会讨论决定如何分配。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


·山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征地补偿标准 一、山西征地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一、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根据总体规划来进行不同的区块划分,勘测定界面积确定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以函件的形式通知临渭区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由临渭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临渭区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按勘测定界位置和...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 中国人的家庭观念还是比较强烈的,很多人都认为有房才有家,所以很多人都想要买房。买房产不管是作为投资还是作为家庭住所都是有很大的意义的。我们您都知道买房子后给房产证,房产证不仅是我们拥有房子的证明还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明确。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什...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土地出让方式,现在大多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这样的,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都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划拨土地使用...


·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一、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1、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会受到的惩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恩施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身边经常听说有关拆迁的事情,想必您也非常关心拆迁这件事情。那么您有没有想过各地的补偿标准其实是不一样的呢?答案是是的。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因为各地房价差异还有用地类型差异。我就为您介绍一下恩施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县...


·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
      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规定使用年限,但是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和使用费,而后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多数是政府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的取得方式,但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也是很大的,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