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刑法多少年刑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集资诈骗罪在我国一些地区比较常见,由于集资诈骗罪的影响人员较多,犯罪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总额较大,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所以许多公众都想知道集资诈骗刑法多少年刑期等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集资诈骗罪刑法处罚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资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犯集资诈骗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刑法多少年刑期这一问题在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集资诈骗数额达到4千元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期随着数额的增加也会加重。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伪证罪 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关于伪证罪,首先要有专门的机关来立案侦查,然后才能根据搜集到的证据,看是否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拘役要没收手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数罪并罚中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来看,看守所收押人犯,应...


·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吗?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 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


·最新版徐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强奸犯罪中的对象包括了女性和幼女,实践中要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话,那么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徐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供你参考。 1、强奸妇女一人的,量刑为有期徒刑三至六年;奸淫幼女一...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


·被判了缓刑在哪儿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一、被判了缓刑在哪儿执行?由于被判缓刑不需要实际进行羁押,限制或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因此严格来说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二、对缓...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一、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


·认罪了还请律师有什么用?
      一、认罪了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律师所说的话专业,知道从哪些方面往轻的方面辩护,会告诉你如何做才能从轻处罚,律师的意见法院会重视,判决书中要写出来的,你自己说人家会说你是狡辩不能客观,而且刑事案件很专业,律师还可以提出判几年的建议权。这些都是当事人没有能力自我实现的。二、在案件中律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