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会判几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最高刑为死刑。在我国,最高刑能量刑到死刑的只有寥寥数种罪名而已。所以,正确认识与理解绑架罪很有必要。那应如何认定绑架罪?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如何认定绑架罪

1、客观方面:

(1)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即绑架的单一行为。有人认为该罪在客观方面应是复合行为。即由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者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两部分组成。这主要是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在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和属性存在不同理解,即勒索财物是否属于绑架罪的一个行为组成部分。根据法条的规定,勒索财物是对绑架罪主观目的的表述。这个目的在实践中只要能够充分证明即可,并不要求有相应对等的实际行为。因此,绑架罪在客观方面只要存在绑架行为即可。

(2)绑架的方法:主要是暴力、胁迫、麻醉,但不限于这三种方法。绑架行为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者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之下。如行为人为勒索财物,采用欺骗方法将被害人骗至某处,乘机将其扣押作为人质的,也属于绑架。胁迫的内容也不限于暴力。其他方法不是指任意的方法,而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施加于被害人人身,从而使之失去反抗能力的方法。

(3)对于缺乏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行为人采取偷盗、欺骗等方法使其处于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实力控制支配下的,也可以成立绑架罪。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成立绑架罪。婴幼儿是指6周岁以下的儿童。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从婴幼儿约监护人手中拐骗婴幼儿的,然后将其扣为人质向其亲属勒索财物的,应以绑架罪处理。

(5)对婴幼儿之外的未成年人采用欺骗方法使其脱离监护,而向其亲属勒索财物的,是否成立绑架罪,关键是行为人有无继续实施使未成年人达到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状态的行为。

(6)人质是否发生空间的转移不影响绑架行为的成立。

(7)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和国家,行为方式包括勒索财物或者提出不法要求。直接向被绑架人本人索取财物的绑架行为或者第三人在不知悉发生绑架的事实之时应被绑架人的指令而交付财物的绑架行为不是绑架罪,而构成抢劫罪。

2、主体:

14周岁至16周岁的人实施架行为并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并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至于这种目的是否实现,对犯罪的成立没有影响。需要研究的问题: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以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意图或者其他不法要求,并进而勒索财物的,也应认定为绑架罪。即只要在行为人勒索财物或者提出不法要求时,被害人仍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的,就可以认定为绑架罪。

二、绑架罪会判几年

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处罚。

现实案例中,常常会与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甚至是盗窃罪、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罪名同时出现,到底是想象竞合,还是牵连犯,抑或是数罪并罚,必须要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遇到实际问题时,相信您都为人质的安全担忧,不过想提醒您的是,人质的安全有保障后,一定不能让这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除了报警外,还可以聘请律师为您帮助,以求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


·非法拘禁不予批捕条件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绑架罪怎么判刑
      情节较轻的绑架罪怎么判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


·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现在许多国家对取消了死刑,我国也逐渐在减少死刑的处罚,不是必须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会适用缓刑,那么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诈骗罪200多万是从犯应如何判决?
      诈骗罪从犯金额两百万怎么判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律师能综合考虑到各种有利因素,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单位行贿罪量规定怎样判罚的
      一、单位行贿罪量规定怎样判罚的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


·我国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此类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第二十九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


·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近年来,大量交通案件接踵而来。其中颇为受关注的是危险驾驶罪,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呢?而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


·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较大的构成犯罪。那我国《刑法》中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办?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对您来说是非常非常熟悉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在使用信用卡。也有有心存不正,利用信用卡起了歪念,非法集资进行诈骗,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这是需要受到法律道德的惩罚的,如果说遇到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办?它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