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现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不能缺少高新技术企业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是具备创新和发展潜能的企业,比传统的企业更能具备活力,更能接受新鲜事物,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都是需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为什么要认定-国家层面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创新元素,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为了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实到高新技术上,国家要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具体来说:

(一)引导企业发展方向

(二)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促进企业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

(四)引导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五)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

二、为什么要认定-企业层面

(一)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1、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进口自用设备及其技术、配件免征关税,除非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3、引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等,免征关税

(二)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三)享受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

(四)创业投资只有投资于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以上的,才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高新技术企业是好企业、现代化企业的代名词,是无形却强有力的名片

(六)社会资源,如金融、土地、财税、科技项目等的优先权

三、高新技术企业基本需要具备的特征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注册时间一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的领域属于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费投入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四)形成了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保护

四、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注意的问题

(一)坚定信心,高新技术企业并非高不可攀

(二)讲究技巧,对照条件查漏补缺,申报就有希望

根据本团队一些实践和您简单分享下

1、高低压开关柜生产,不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但核电开关柜就属于

2、一般的涂料生产,不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但纳米涂料就属于

1和2的核心要点就是要向国家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靠拢

3、设置企业研发项目名称非常重要,不能使用技术改造之类的字样,必须使用研发、开发、研究等,这样才能符合规定

4、充分利用独占许可协议,解决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扭转僵化思维

如何寻找这些许可方,建议从高等院校入手,因为相较于市场化的许可方成本明显降低。

(三)加强企业内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学习,适时引入专业的中介机构帮助申报,增加成功概率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我们已经介绍了,具体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国家层面的,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是建设新型国家的重要因素,从企业层面来说,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有助于企业的前景发展,更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


·有限责任董事会有全决定转让本公司的股权吗
      没有权利。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自己的事情,当然,有限公司股东转让的时候,需要考虑有限公司的人,需要其他股东过半同意才可以。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的事情,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没有关系,所以不用上述三会开会审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一、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无禁止性规定。 《公司法》(新修订)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 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


·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一、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


·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
      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钱,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有许多企业的法人会发生变更,因为法人死亡或者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又或者是因为岗位调动等等原因,就有人来问我们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钱,担心这个程序会花费许多的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给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的有关内容。 一、变...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股东变更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


·公司股权比例怎么样规定
      公司法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每个公司分配按照各公司情况而定,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一致的,那这样会降低效率。第二种,协商分配,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


·注册资本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公司法的规定是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企业偷税漏税100万怎么处罚
      企业偷税漏税100万怎么处罚?公司偷税漏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