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孩子,将孩子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那么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近年来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了很多的纠纷和问题,那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会给您进行分许与研究,可以仔细阅读一下。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
抚养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是父母双方的义务 2、如果双方有抚养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虽未经过公证但仍受法律保护。 3、但双方协议并不能排除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需要抚养而一方无能力抚养时,仍有权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协议抚养孩子未经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三、其他内容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现在的社会节奏越来越快,高效率的社会,同时也造成闪婚闪离的现象严重,在生活中这种行为很多,没孩子的还好,有孩子的最伤心的肯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是弱势群体,不光是父母社会上人群也应该关爱单亲儿童,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在文中说的很详细请仔细阅读。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


·一、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


·免于重婚罪处罚判决婚姻无效是否合法?
      一、免于重婚罪处罚判决婚姻无效是否合法?免于重婚罪处罚判决婚姻无效是合法的,只要省里确实存在重婚的状态,就可以宣告无效。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根据...


·婚姻出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婚姻出轨其实也就是指夫妻中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这可以说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而且很多时候也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然而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一般婚姻出轨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出轨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


·抚养费可以减少吗,能否减少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支付给子女用于生活、学习的必要费用。子女抚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力不从心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抚养费有件减少,肯定也有增加的时候,那么子女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


·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
      一、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 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 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 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时签订婚纱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一个违约金的赔偿,这是我们民法典当中的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来予以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陷阱?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陷阱?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陷阱? 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 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进行处罚?
      有配偶的人要是还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就会构成重婚,此时是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重婚罪呢?而我国对重婚犯罪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重婚罪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起诉离婚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之中,起诉离婚的案件日渐增多,为了缓解司法压力,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之前会进行调解,当然,这也是法律规范所要求的诉讼程序。对于即将离婚的朋友,对起诉离婚调解的过程的关注度是比较高的,调解的过程分为哪几个阶段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于是会选择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共同来买房。但这个时候也要考虑到,有些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于是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实际只能用其中一方名字来买房,那此时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