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维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作中,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按照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要是拖欠工资,这是会对劳动者生活产生不小影响的。那现实中要是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维权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时,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经过调解、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有的还需要再审程序。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单位欠薪而发生了劳动争议,首先可以通过各级调解组织,协商进行解决;如果双方仍存在分歧,可以再向人社部门反映投诉,有关部门利用行政手段调解后,双方依然有争议,这时可以到第三方独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立案处理;如果双方对审判结果仍然不满意,最后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劳动者在维权时,提供的资料应全面,包括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电话;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材料。此外,劳动者要尽量完整陈述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样讨回欠薪?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虽然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若与用人单位已实际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此时劳动者可以收集类似工资条、出勤记录、劳动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可依此向你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索要被拖欠的薪资。劳动者在遇到单位欠薪的情况时,要懂得如何追讨薪资。生活中有些劳动者由于对法律一知半解,在讨薪过程中存在过激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这是得不偿失的。在讨回欠薪的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遇到了困难,要及时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无谓的损失。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2、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 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


·工程税率是多少
      工程税率:1、营业税(税率3%?)。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的缴纳。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的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的2%缴纳等。《...


·公司能不能随意安排职工加班
      公司能不能随意安排职工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2012年的时候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中,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工作调动后送礼算不算行贿
      一、工作调动后送礼算不算行贿? 如果不是以谋取利益为目的,被提拔后送礼难领导属于感谢,而不是行贿,但送礼的价值应该控制在一定的额度,不然属于违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市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质量是指产品适量,只有符合只要要求的产品才能安全食用、使用;所谓工程质量是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投入市场使用的工程一旦由于质量问题问题发生事故,则不仅会到来财务损失,也会对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但这些都是对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


·事业单位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遇到加班的时候,有些人是无偿加班,有些人则是有偿加班,按照法律的规定加班是要给加班费的,尤其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应是平常工资的三倍,每天正常工作的时限就是8个小时,超出的时间应按加班计算,那么事业单位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资料。《国务...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一、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