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母伸手又不好意思。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寻求分期付款,也就是还房贷的方式,经常有人问,买房子提前还贷划算吗?让我们来开动大脑,好好的理一下,看到底怎么样比较划算。
一、房贷的种类
1、个人住房贷款
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 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2、自营贷款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 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 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 住房公积金 存款和 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 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 委托贷款和 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 按揭贷款等。
二、贷款的额度与利率计算
贷款额度:在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房产值的8成。
房贷首付:首套房按揭贷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贷款年限:一手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三、不同方式下的还款有什么区别
如果你的贷款中并无公积金贷款,即纯商业贷款。两种还款法相比,在还贷的前期,“等额本息还款法”所要支付的利息将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而在提前还贷时已支付的利息是不退还的,这就相对多支付了许多原本不应该提前支付的利息。因此,如果有提前还贷打算的,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比较好,这样提前还贷比较划算。
当然,具体选择哪种方法来还贷,这主要还是得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如果说现阶段收入比较多的,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可能更合适;但是假如你是一名收入平稳波动不大的教师或是公务员,等额本息还款法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在相关管理办法中,有关房贷的申请与偿还说的十分详尽,银行内部也都严格执行中。通过以上内容可知,关于买房子提前还贷划算吗的这一问题的回答,总体来说还款时间缩短,所需的利息一定也会比到期还款少一些,所以应当也要划算一些。



·一、工伤认定对地点的认定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对地点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规定 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一、工伤待遇核定书样本下来之后一般多久可以打款?
      一、工伤待遇核定书样本下来之后一般多久可以打款? 一般是60个工作日,社保局将赔偿的钱打入个人账户!(有些是打入公司账户,然后公司转给个人!) 工伤保险待遇过去由用人单位支付逐渐转变为由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由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


·入职未满半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入职未满半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


·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可以吗
      法律在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之后,同时也赋予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权利。但不管是哪一方,在实际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都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那实践中,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可以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可以吗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


·公司怎样合理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怎样合理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


·工伤鉴定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伤鉴定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未成年16岁进厂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16岁进厂算不算童工? 如果已经满16岁但不满18岁就是未成年工,不是童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法律是允许雇佣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


·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


·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