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合同法中,针对抗辩权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抗辩权是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做出的规定。并且,在司法活动和审判实践的过程中,抗辩权的使用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对于抗辩权相关条款的了解是十分关键的。我们将针对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第66条、67条、68条分别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合同同时履行,是指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双方不分先后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只有在同一双务合同中才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辨权;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同时到期时才可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适当;

(4)当事人双方的给付义务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倘若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二、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且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三、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 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由上述法律条文可知,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则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时,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的抗辩权是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3、后给付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的实际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依据行使的条件不同,一共可以分为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条款合同法条文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是为了维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


·认定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你问的应该是借贷关系,诉讼时效使用时效的一般规定,是两年。 ...


·打架斗殴拘留罚款多少?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务正业的年轻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这种行为也叫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一种恶劣的行为。打架斗殴被抓住不仅要被拘留,而且还要处以罚款。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讲讲打架斗殴拘留罚款多少吧。 一、打架刑事拘留多少天 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


·债权债务的清查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清查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查的途径 选择正确途径是企业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企业经济交往产生的债权纠纷,应当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合法方式处理。但长期来,有一些企业乐意私下通过 “讨债公司”、“收数公司”等去追讨债务。实际上,这种做法不但难以奏效,反而常常会给委...


·欠钱不还起诉对方相互没钱怎么办?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通俗的说就是,“你的钱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来是我的”。注意最后这句,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原动力。当然,关键一点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债务人的...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二十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互相相信,互相帮助的一种关系。但是往往会存在债务人不对债权人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那么直...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是利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的,因此法律中规定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下面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其中的法理。 一、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