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优先考虑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双方夫妻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如果双方之间能够签订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话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一般都是通过法律判决的方式来决定的,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优先考虑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提供自己与配偶情况的证据
这是指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质方面的等等,谁的经济情况好,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就有可能取得抚养权。
(二)自己和配偶方的父母方面的证据
这是指长期带孩子的意见、老人的身体情况等。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这是指孩子一直居住的房屋、孩子上学的距离远近、生活小区情况等等。
(四)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意见
比如,适当做做孩子的工作还是必要的。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院在判决处理离婚子女抚养权时,一般依据下述选择进行。因此,夫妻应当根据下面的内容,在离婚时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但是其实这类问题是没有办法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解释的。法官有可能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意愿、父母的经济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找寻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


·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孕是否有影响
      在当今时代,婚姻关系都是比较自由的。只要在正常情况下,那么婚姻关系都是受我国《民法典》保护的,所以说即使结婚以后,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了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期间的一些事情,当事人还是要遵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


·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夫妻决定离婚的,如果处理不好财产分割,则可能走向诉讼的道路,打官司的话,当事人往往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这样,通过律师的协助,可以最大程度的拿到离婚财产,保护自身权益。当然,请律师要花一笔费用。那么,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


·我国公民可以在不同国家重婚吗
      我国公民可以在不同国家重婚吗?不可以,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在本国结婚的情况下,无论跟其他哪个国家的公民结婚都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


·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
      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调解离婚的情况,此时法官要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将调解离婚的内容做一个约定、说明。但是这个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院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


·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讼离婚,原则上需要提交结婚证的,所以可以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补办结婚证或者开婚姻状况的证明,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是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的。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


·认定婚姻无效确认之诉应如何理解?
      男女双方在经过恋爱阶段,决定选择结婚成为夫妻时,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仅对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是否有单身证明、签署男女双方无近亲属关系的声明,而且还取消了婚前体检的必备程序,因此,可能导致少数心术不纯的男女故意隐瞒重婚、近亲、...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已经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具体包括如下,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