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二、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从大众角度理解,分居就是两个人儿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但从法律角度理解,对于构成分居的要素更为严格,一般认为,分居,也称别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依法解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而保留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律概念较为抽象,简化地说,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居住,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非感情裂痕的原因而不在一起住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邯郸,一个工作在北京,现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只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分居。虽然夫妻分居期间,双方已经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同时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毕竟还没有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于是这期间取得的财产多数是会认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就需要分割。不过,此时也要注意,若是夫妻一开始就对婚内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属有过约定的话,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往往就是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 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 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起诉的话,那么通常适用的就是中国法,也就是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第39条 ...


·分居2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一、分居2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两人协议离婚,到结婚登记地办离婚证;第二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夫妻分居两年,我国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临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不是统一规定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存在,我们往往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处理。那么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只有两种...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特别在看到...


·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尽管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仍然有些农村家庭违规生育三胎。对于这种超生行为,当地计生办会对超生家庭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在征收上面,各地都有相应的标准。那么,山东2017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新婚姻法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那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民法典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


·一、夫妻财产想给一方怎样公证?
      一、夫妻财产想给一方怎样公证?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
      当今社会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离婚后如果孩子分割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可拥有探视权,但如果没有抚养权,并且不经过监护人同意带走孩子,很可能会引起纠纷甚至惹上官司的,建议还是征求下抚养方的同意再带孩子出去玩。一、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可以带走孩子吗按照法律规定,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