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近年来随着国内的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内越来越多的建筑需要进行拆迁改建,而这就涉及到了如何正确的开发建设了。往往这个时候都是有施工团队或者是开发商对所属项目进行承包建设,这时候我们比较疑惑的是,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呢?这就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工程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一)建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二)阶段承包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三)专项承包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四)“建造—经营—转让”承包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地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当然,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建设全过程承包,就是将所有需要建设施工的项目包给承包方,承包方会在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所属的项目工程建设。还有一种是阶段承包,比如单项承包施工的工料或者是施工时需要的工人等,这些都是看当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的。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对于一个房屋而言,排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供暖对于住房的舒适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所以国家也制定了房屋的排水和供暖的验收规范,来确保他们的质量。那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
      在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因此在劳动关系之中我国法律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进行了特殊的保护。事业单位虽具有国有性质,但是其为独立的组织,应独立的承担起责任。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解除,如违法需承担什么样责任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


·在我国工伤鉴定必须公司做吗
      虽然我国有关部门规定,工伤鉴定是应该在员工受伤以后,用人单位为员工进行的一项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在生活当中受伤最直接的影响者肯定就是劳动者本人,如果碰到有些用人单位就是不对工伤的事情予以承认,也不为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鉴定必须公司做...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以,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依法处理。那么,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在我国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如果说员工不小心遇到工伤的话,已经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在积极的配合医院治疗的同时,也需要争取自己的一些合法所得。这就包括工伤赔偿,而且在工伤期间是享受停职留薪的待遇的,中国工伤鉴定以后还可以领取到一笔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


·单位辞退代通知金
      单位辞退代通知金 1、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 2、代通金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方可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国庆加班工资固定是什么?
      国庆加班工资固定是什么?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加班经常可以碰到的情况下,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不得不去加班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在相关法规中对加班也有一定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工资的发放有着详细的说明,保障工作者的劳动可以得到更高回报,那国庆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


·讨要工资多少钱能起诉
      讨要工资是法律上的财产案件,起诉还需一定的诉讼费用,也就是说,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金额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交纳,诉讼费用是和诉讼标的挂钩的,老板欠的工资越多,诉讼费也越高。对于诉讼费,如果标的额不超过一万元,则每件交纳50元左右;若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则按照2.5%交纳诉讼费;若...


·一、企业如果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一、企业如果雇佣童工,如何处理?对于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有: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