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都是国家的。普通群众通过招标,购买等方式从国家手里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人们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买卖,出让或者转让时,这时候也只能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上述行为。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一、定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四、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土地使用权转让也并不是说任何条件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转让的,要了解相关的转让手续,签订转让协议才行。




·交通事故重伤司机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重伤司机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


·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在我国,只要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关系以后,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是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的。但是在生活当中,其实也不乏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一、...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没有固定的工作就可能没有固定的收入,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此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可按当地人均...


·一、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二、常见骨折类...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二手车的交易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发生在二手车中的纠纷也是在逐年的增加,其中我们要弄清被告被起诉的理由。那么如何能有效解决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呢?为您解答。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1、太烦了,骚扰电话太多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是“骚扰电话”的受害者,不仅有传统的骚扰电话例如要你办信用卡、要你买房子,而且有专属于律师的骚扰电话例如某法律网站找来的。我干脆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呼入限制,也就可以安静点。当然,如果是客户电话或者熟...


·交通肇事具有哪些情形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哪些情形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达传播信息的特点,有时在朋友圈发表个人言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如果遇到利用微信诽谤该怎么办?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微信记录可...


·交通违章会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会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对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我国的规定此时会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其中常见的违章处罚就是扣分和罚款。而对于不少人而言,此时可能都情愿罚款,而不愿意扣分。毕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总共只有12分,要是被扣光了驾驶证就会被暂扣。那实践中,交通违章会扣12分的情...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否给对方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此时多少都会耽误其工作,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到底这个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