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一、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查义务,如不能将车借给无证人,也不能将车借给不适合驾车的人使用,如饮酒之人或者醉酒之人。

一般情况下,车主只要尽到以上两项义务,即车情如实告知的义务和对借车人的审查义务,那么,在借车人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为出借人不存在过错,也不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追尾事故的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 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一、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


·辞职不办交接可以吗?
      辞职不办交接可以吗 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要开离职证明,不能妨碍员工争取下个工作。不过,员工辞职时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行,要跟公司办理交接,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接着才能拿离职证明。不过,有些员工因为辞急工,或者被公司为难难以交接,那么就要确定不办交接是否可以拿到离职证明。 事实...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直接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车祸的误工费的规定内容误工费一般都要当事人确
      一般车祸的误工费的规定内容误工费一般都要当事人确实是有因为这个案件导致的收入损失。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一、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 1、临时工如果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待遇和正式职工是一样的,并且现在劳动法里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因此你可以向工伤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


·汽车违规怎么处理
      汽车违规的处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但通常情况下,需要违章司机根据违章情况,到当地交警部门或者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相关银行进行处理。违规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以电子眼抓拍,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需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或者通过网络平台缴纳罚款。...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癌症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后有过失的一方是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不过设计到的赔偿问题其实是非常复杂的,需要从很多方面来看,交通事故受伤人有癌症的情况虽说比较少见,但是遇到的话确实不好处理,虽说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但后续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癌症死亡后我们需不需要赔偿呢? 一、交通事故后癌症死亡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