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至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很多企业都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那么,哪些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在职员工要保密,员工离职后是否承担保密义务?请看具体内容。一、员工离职后是否承担保密义务在员工离职后,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补偿,员工也应该继续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如果员工离职之后擅自公开或者使用公司的信息技术,则会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实践中也主要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要求承担保密义务。如,《深圳经济特区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企业要求员工保守企业技术秘密的,应订书面的保密协议。没有书面的保密协议或协议不明确的,员工的保密义务截止该员工离开企业之日”,同时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技术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保密期限。显然,约定保密义务是有期限的。问题是期满后,商业秘密如何保护。因为员工工作关系知悉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正当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披露,允许他人使用是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制约的。若此时“商业秘密”仍符合商业秘密保护条件时,司法实践中也往往采用诚信原则来要求员工继续保密。但动辄以处于抽象的补充规定地位的诚信原则作为救济手段,未免是法律的不健全。而且,保密合同违约要件与商业秘密事前救济的要求是不相容的。根据保密合同,只有违约出现时,秘密持有人才成为违约权利人,才能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此时商业秘密可能已不复存在,进入了公知领域。实践中也常常出现权利人发现相对人有侵害商业秘密的危险却苦于无从寻求救济的情况。二、哪些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承担,往往是因为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的存在。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有关事项。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的保密义务是一种合同上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通过合同规定,则一旦员工离开企业,就不承担保密义务。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在没有其他原因的情况下,应承担法定的保密义务。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对于普通职工则没有法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要求,而只存在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很多用人单位都重视保守商业秘密,但是普通员工没有法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用人单位也不得强制要求员工承担该项义务,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商业秘密问题发生纠纷,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有哪些?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国有企业原来的那种经营体制呈现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国家为了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增强其活力,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力度,不少国企通过改制成立股份制企业,生产经营上了一个台阶。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给...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目前的繁荣经济状态,还有我国对于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那么,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一、股权转让 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对外转让:股东将股权转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


·公司法发起人定义都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法发起人定义都包括哪些方面公司法中针对公司的发起人,也就是说创办公司的人来说,不是您想的那么简单的,并不是说生活中的每一位公民都可以成为企业的发起人的。发起人也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的话,在工商局才可以顺利的办理相关手续。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发起人定义都包...


·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一、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公司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债务担保的,公司不追认担保行为的,可以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撤销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一、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一般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善意倒签;二是恶意倒签,即个案中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以下...


·参加股东会的权力怎么行使?
      参加股东会的权力怎么行使?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质询,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会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发布《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会写明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会议时间、地点和股权登记日。股东按照《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的要求,将相关资料以传...


·合伙企业有多少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多少合伙人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