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过股东决议后把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它的基本方式有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然而无论如何,公司分立账务处理都会变得复杂,让我们来看看公司分立之后公司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一)被分立企业的会计处理被分立企业只需将进入分立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原有账面价值为基础结转确定,借记负债类科目,贷记资产类科目,差额借记权益类科目。(二)分立企业的会计处理分立企业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分立企业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应归属于分立企业的净资产分别进入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分立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当资产的入账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 ,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当资产的入账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二、公司分立的类型分立是将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多个企业,分立的原因各不相同,有基于实施管理激励和提高管理效率;也有基于解决内部纠纷;还有基于反击敌意收购和管制政策方面的原因,当然也有出于避税目的的。分立可分为以下向种类型:(一)按照分立后的组织形式的变化可以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1、存续分立,又叫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可由原来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2、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在新设公司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公司的性质、业务范围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有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注销为前提,成立新公司。《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实现资产扩张纷纷分立公司,但实际上公司分立之后它的账务处理都会变得复杂,所以您分立公司要考虑各方面尽量让经济效益最大化。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期权和股权的概念上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期权和股权的概念上有什么区别?1、概念上的区别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期权:是公司授予某些人(一般为公司高管、核心员工等)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2、行使方式...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怎么处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怎么处理? 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案例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与
      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案例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与许多的因素有关的,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案例中存在有哪些问题呢?原因又是什么?其实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现状,融资难的原因也是有多方面的,下面 的我们将为您解答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中小企业融资...


·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
      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有哪些情形?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有哪些情形?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合同,是公司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由于某些原因,公司会单方面的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损失。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以及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 一、用人单位可以解...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一、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那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公司法人的改动?注册的公司在建立后,由于公司内部原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替换发生的改动。公司法人如果改动就要去国家工商单位处理各种变更手续。那么北京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带你一起来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您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公司本身是没有意志的,公司的股...


·股东认购决议的程序包括什么?
      股东认购决议的程序包括什么?股东向企业(如组成持股会则向企业工会)提出购股申请;企业或企业工会审查员工持股资格;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确定个人持股额度并公告员工持股额度;员工缴付购股资金,一般应用现金支付,也可用企业结余的工资基金按企业自定方案合理分配给职工作为购股资金;企业向员工...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这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我国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12中就这一特别行为做出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让我们给您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