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公司里面的股东在出资之后会利用一些手段,抽逃出资,将资金用在自己的生活当中。实际上,公司法对抽逃资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相关的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人都想知道以下。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为什么要专门规制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严重侵蚀公司资本的行为,公司法明文禁止股东抽逃出资。实践中,有的股东采取各种方式从公司取回财产,这些行为往往具有复杂性、模糊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但由于公司法没有明确界定抽逃出资的形态,也没有明确规定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这使得这些行为中哪些构成抽逃出资常常难以判断,当然也就更难认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法院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认识分歧较大,没有形成统一的认定标准。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股东抽逃出资主要采取直接将出资抽回、虚构合同等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抽回、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方式,这些行为常常是故意、直接针对公司资本进行的侵害,但又囿于举证的困难使得其在个案中很难被认定。我们在本解释(三)中对抽逃出资进行了明确界定,将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些资本侵蚀行为明确界定为抽逃出资,在此基础上我们又规定了抽逃出资情形下的民事责任。由于抽逃出资导致的法律后果与未尽出资义务导致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所以我们对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作了与未尽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基本相同的规定。

二、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这里首先我们给您介绍了一下,公司法当中规定了股东抽逃出资的一些具体范围。并且在我国的公司法解释三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抽逃资金的具体规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就是公司法的具体规定。


·股权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股权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股权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1)初步接触: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融...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主要是指法人的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一般的变更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若涉及公司合并与分立,则还需公告。关于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以上问题。 一、法人能够变更吗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


·公务员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务员公司法人可以吗?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务员公司法人可以吗? 一、 公务员公司法人可以吗? 不能。 1...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一个公司的注册需要很多的资金,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减少注册资金是有一定的特别规定的,减少注册资本有很多的法律程序,首先对于这一意见应该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如果经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的则通过,并且还需要编制公司的财产清单以及资产的负债表等。那么...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国公司法中特别讲到了利润分配,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实现的利...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一、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


·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类型?
      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类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越发的开放化,特别是外资企业的驻扎,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多元化。很多劳动者倾向于到外资企业上班,工作相对轻松,工资也不低,但大多数不明白的是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类型。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外资企业的概念。一...


·变更企业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最开始设立公司的时候,就需要同时有人担任企业法人才行,而这里说的企业法人指的往往就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家企业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不过之后却允许变更法定代表人,不过由于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所以也就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变更企业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


·公司法中的隐名股东如何变更
      公司法中的隐名股东如何变更?一般来说,隐名股东的显名程序如下: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所呈现出来的样子也是比较多的,有些情况下只要符合国家的规定,有些公司也仅仅是挂了一个名,但是并没有实质性的经营范围,这种情况在贷款呀或者其他方面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尽管是挂名公司,也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那么生活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